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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山区丘陵地区自建房占地使用面积
留言时间:2022-05-18 09:51:1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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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是舒城县山七镇下面农村的,家里老房子有五十年了,由于年代久远,房子早已成为危房,今年初便把老房拆除并在其基础上新建了五件平房,由于我家四代同堂八口人,为了响应国家三胎号召,三宝也即将出生,也就是准九口人,建房前我也查阅了相关政策资料,关于安徽省山区丘陵地带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占地不超过300平,我家占地面积为180平米,远不及300平米,现镇政府要求不能超过160平米,要求将超出的部分拆除,房子本是一体结构,拆除一部分便成了危房,大山里面几代人辛苦大半辈子的心血都在房子里面,何况我家9口人四个房间都不够住,在老的宅基地基础上新建的(与老房面积相同),且周围都是荒地荒山,并没有违反相关政策,望领导明察秋毫,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5-20 16:00:38
市民,您好!关于反映你户建房问题,镇、村已调查核实,你户位于山七镇柯湾村灰窑组,家中8人,四世同堂,农村老房70年代建造,土墙瓦顶。2015年你户因结婚在山七街道购置了约90平米房,现因父母年老,需要子女照顾,农村油茶、茶园等经济林需要管理维护,2022年1月你户申请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住房一层四间占地160㎡,经过村组评议、公示,镇、村也到现场进行了套图,你户除原宅基地外,周边为国家公益林和耕地,不属于荒山荒地。
2022年2月25日,山七镇批准了你户的建房申请(一层四间、占地面积160㎡)。2022年5月,镇、村在“四到场”中发现你户实际建房五间,占地面积180㎡,超面积占耕地建房。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 号)文件中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60㎡的规定,因此镇、村要求你户立即整改,并将超出部分予以拆除。你户也同步签订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请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