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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紫杉醇是否在安徽(六安)医保范围内?
留言时间:2022-07-06 19:53: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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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舒城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母亲确诊乳腺癌,目前在合肥市异地就诊(舒城新农合医保),从第五次化疗开始使用紫杉醇这样的靶向抗癌药物,该药费用高昂,家庭不堪重负,咨询该药是否在六安市(舒城)医保范围内,可否进行恶性肿瘤、慢性病之类的报销?如有,报销比例多少?报销流程如何?
舒城县政府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7-11 18:03:2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医保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母亲是住院期间在双通道药房购买的药品,若是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根据六安市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该药限定支付范围为:1.卵巢癌的一线化疗及以后卵巢转移性癌的治疗、作为一线化疗,也可与顺铂联合应用;2.用于曾用过含阿霉素标准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复发患者的治疗;3.可与顺铂联合用于不能手术或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该药品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若属于限定条件内,您可携带发票、外购处方、《双通道药品外购备案表》等相关材料至户籍地乡镇卫生院医保经办窗口申办报销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医保局居民医保股,联系电话0564-866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