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的意见和建议,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广泛性和严谨性,2022年6月7日下午3点,县环委办在县生态环境分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由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县生态环境分局代表和编制单位共14人参加的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座谈会。
一、座谈会基本情况
各界代表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编制情况的汇报,并就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该规划的编制指导思想正确,目标定位合理,数据详实,符合舒城县情和编制规范,在充分尊重并吸纳座谈会代表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后,可以提交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我县2021年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工作已明文规定予以取消,为继续发挥环境监督员的作用,建议将规划中涉及的环境监督长制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环境监督长制工作改为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
2.针对生态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建议完善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逐步推行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内容。
3.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控章节中,要明确舒城县华晶辐照辐射安全监管措施。
三、座谈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座谈会后,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规划编制单位对与会代表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达成意见如下:
1.同意与会代表的意见,规划经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2.同意政协委员代表秦福春的意见,将涉及的环境监督长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改为实行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
3.同意企业代表倪皖生的意见,增加“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建设”关于“逐步推行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内容;
4.同意监管部门代表贠守宝的意见,明确“强化华晶辐照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的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形成覆盖面更广、监管效能更高的现代化辐射安全监管网络”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