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舒各单位:
现将《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8月12日
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目 录
一、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意识
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规划重点工程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推进规划落实
(二)强化投入保障,拓宽融资渠道
(三)加强科技支撑,提高治理能力
(四)强化跟踪评估,实施规划考核
(五)重视宣传保障,引导公众参与
前 言
舒城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是合肥近邻,长三角纵深腹地,合肥都市圈重要组成部分,省会辐射西南的联接带,历来就有“五省要冲,七省通衢,江淮腹地,皖中咽喉”之称。
“十三五”以来,舒城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实施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前提下,依据《舒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十四五”振兴发展规划》和《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结合舒城县实际,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服务功能稳定恢复。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本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舒城县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极不平凡的五年。舒城县以有效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力度,聚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总体上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和成效。
1.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1)生态创建持续领先。以创促建,以改促进。2017—2020年,舒城县政府积极建设并申请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立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程。2020年8月舒城县被命名为“第三届安徽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在成功创建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基地创建工作提上日程。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持续拓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26.6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4.98%。境内森林覆盖率达48.81%,建成各类农业科技生态示范园22个和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基地15个62.8万亩,通过绿色认证59个、有机认证14个。
(2)绿色交通示范引领。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指示精神,探索绿色交通模式,以覆盖县、乡、村的三级交通网络为依托,实行“财政补助、一元普惠、城乡一体”的公交模式,发挥国有公交产品服务功能,实现了“一元”公交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2017年的5月和8月舒城县先后获得“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两项国字号荣誉。“舒城全域公交模式”被写入《中国可持续交通发展报告》。
(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肃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39个信访件全部办结;2019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下剩的全县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正在加快建设,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做好“绿盾”整改工作,整改完成2017年、2018年、2019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实地抽查工作,做好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类遥感点位核查整改。
(4)服务县域环境不断优化。始终秉承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理念,审批项目环评报告表316个,登记备案1525个;按时填报排污许可信息,提交率达100%;积极整合优化,提升VOC等环境容量空间,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三大保卫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1)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措施及“六个专项行动”。对符合规划布局的10家采石企业、10家混凝土搅拌站严格全封闭生产,建筑工地落实七个“百分百”抑尘措施,渣土运输统一使用环保全封闭式运输车辆,城区配备道路清扫保洁车9辆,对县城区16条路段进行常态化作业;全面取缔了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餐饮业,督促城区1483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城区400余台出租车完成油改气任务。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包保、巡查责任,连续8年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全县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18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开展城区烟花爆竹管控。自2017年开始,县城建城区60平方公里划为禁燃区,实行常年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推进企业大气污染源改造及治理。关闭废旧塑料184家、非煤矿山企业22家,整体退出烟花爆竹企业10家,关停轮窑厂27家、小型混凝土搅拌站11家,淘汰燃煤工业锅炉72台、生活锅炉145台,关闭城区散煤加工点6处,取缔“散乱污”企业88家。实施了5家企业清洁生产、16家企业废气治理、55个加油站油气回收、2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强汽车尾气管理。强化外转入车辆和旧车交易环保指标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县域内的环检机构对44655辆车进行了检测,淘汰黄标车、老旧车4659辆。强化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出台了《舒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投资200多万元建成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2020年与2016年相比,PM10由93微克/立方米下降为55.5微克/立方米,PM2.5由55微克/立方米下降为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84.8%。
(2)碧水保卫战稳步实施。按照“三统一”治理模式,18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的112公里管网通过验收;成功实施了民主河、朱槽沟等32个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全面完成了26个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新建马河口、将军宕2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投入5000余万元,完成了81条农村黑臭水体及3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申报了中央及省级资金共17226.1万元,2016—2020年,申报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6676万元,涉及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2018—2020年,申报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1035万元;2016—2020年,申报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820.1万元,用于流域污染源治理。全县境内地表水质总体稳定,万佛湖和杭埠河水质常年保持地表水Ⅱ类,丰乐河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3)净土保卫战夯实开展。全县无污染地块,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完成了16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各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2套,配套管网约101公里;建成美丽乡村示范点105个,完成农村改厕40561户;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新建4个垃圾中转站,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机制,覆盖率全县95%以上自然村。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完成了228个农用地强测点核定、采样、监测和调查任务;先后对43家重点企业用地信息开展采集,排查删减14家,纳入系统管理29家;开展2个园区、12家重点企业土壤状况监测和渣湾尾矿库、第二磷肥厂区域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强化“退二进三”地块管控,督促原化肥厂、原麻纺厂、益农化工、群峰造漆厂、华润雪花啤酒等存在土壤环境风险的企业,在搬迁或开发之前,规范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检测。严格土壤监测。2018年在阙店乡乔畈村设立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逐年开展监测,掌握变化动态。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注重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禁涉重、涉化、涉危项目准入;依据目标责任书,督促中新联科、益农化工2家重点监管企业分年度实施土壤监测,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严格固体废物执法监管。积极引导企业深化清洁生产,对其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督促胜利精密等9家重点涉及危险废物企业建成了危废暂存场所,规范了台账、网上申报和联单管理;建成恒创新型建材,综合处置破路水稳和建筑垃圾。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完成1家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完成了88家危废产生企业和31家医疗机构的网上申报。
3.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的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舒城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压实领导环境保护职责。发布《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生态环保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环境监管网格工作实施方案》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进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落实。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荣获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凸显完善舒城县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工作积极性。
(1)环境执法监管深入推进。依法执法、依规执法不断落实。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制度》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企业安全生产、危险废物、辐射安全、排污许可证、羽绒行业、在线监控录入标准、双随机抽查、高中考禁噪等专项执法行动。仅2021年,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6件,罚款38.2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人;共接收不同途径信访件169件,受理率100%;常态化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3家。按照污染源三个全覆盖专项工作要求,督促指导28家安装在线监控企业试用手机APP。加强应急管理,出台了《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38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报,成功开展了燃气长输管道爆裂应急演练。部门协同办公机制不断健全。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季度年度制定双随机部门抽查计划并实施,多次组织县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积极参与异地互查。数字化宣传环保教育。制作并播放辉煌十三五《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丽家园》等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专题片及典型案例共10部,组织参加县电视台《法在身边》专题节目。成功申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出席“2021全国生态文明与污染防治攻坚案例分享交流及展示系列活动”论坛,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入刊《中国环境年鉴(2021)》。积极组织“六•五”系列宣传,大力开展生态环保知识“五进”、环保设施公众开发等宣教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环境质量信息。
(2)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开展并完成了将军宕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并完成验收。对城区空气自动站数据严格把关,遇到异常数据及时上报第三方运营单位,确保城区空气自动站数据真实、准确。开展了地表水、农村环境质量、千吨万人水源地、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所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等业务工作。对全县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提升监测人员职业能力,参加了多轮监测能力培训会议,参加了省、市级环境监测技能竞赛并获奖。
(3)环境管理建设逐步规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联网审批、项目环评审批及备案制度。在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上共享资源信息、公开审批情况。所有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均上报安徽省环评信息联网报送系统。切实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拟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标准的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发放申请告知书,截止目前,已完成重点管理的企业发证32家,简化管理类企业发证54家,完成登记管理类企业匹配企业1178家,完成率100%。持续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了1584家工业源、4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63家移动源、435家生活源以及工业园区污染源数据质量审核和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工作,审核率和核算率均达100%。完成了舒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审核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信用评价方案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组织召开信用评价指导会议,指导企业通过改善环境行为,按要求实施整改及补办环评手续等方式提高评价分数,提升信用登记。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总体上看,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要求,广大群众环境维权意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1.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
(1)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境内地表水质不够稳定。2019年3月,舒城县民主河总磷超标,2021年2月9日至3月底,舒城县朱槽沟河水质一度超标,引起丰乐河三河大桥国考断面水质波动。二是集镇污水管网不够完善。舒城县除县城之外的20个乡镇政府驻地相继建成了集镇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尤其是入户管网接入率较低,造成收集生活污水量小、浓度低;晓天、万佛湖、山七、百神庙等集镇污水处理监管缺位,日常监管不到位、运维不规范。
(2)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环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县城(开发区)和杭埠正处在大建设时期,道路施工、建筑工地、拆迁现场扬尘污染较重;机动车尾气排放问题日益突出;非煤矿山和搅拌站环境管理相对粗放,污染易反弹。二是污染防治资金缺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中落后产能淘汰、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VOCs治理、清洁生产及技术改造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三是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众多,监督对象复杂,执法主体各异,统筹协调、督查考核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
(3)固废处置能力不足。一是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严重缺失。多年来,舒城县被迫将垃圾送往霍邱、怀远、金寨、霍山、庐江等县作焚烧无害化规范处置。自舒城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建成以来,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覆盖面不断增大,收集量与日俱增。2020年,全县年生活垃圾收集处置量11.54万吨,平均每天外运320吨。2018年11月,国家部委组成邻避效应专家组对舒城县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拟选场址现场调研后一致认为:百万人口的大县需要建设独立的垃圾末端处理设施。二是危废暂存、处置设施严重缺失。当前工业固废产生量和产生强度均呈现上升趋势,危险废物暂存、处置设施缺失,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三是建筑垃圾及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率不高。
(4)散乱污企业整治难。散乱污企业规模小、成本低、分布广、复产快,整治工作易反复,阶段整治、区域整治成效低,监管压力大,整治难彻底。
2.农村环保工作有待加强。
近年来,舒城县农村环境状况有所改善,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地方财政配套困难,难以满足环境综合整治及项目运维的需要。农村改水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水污染防治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未能有效落实到位,存在部分设施管网不配套、进水水质浓度偏低、建成后未使用、缺乏维护等运行不正常问题。农业种、养结构及农药、化肥施用不尽合理,长期施用化肥农药,造成土壤板结、酸化,肥力下降,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小型养殖企业粪污难以真正做到等量消纳。农药、化肥、畜禽养殖粪污所产生的污染对周边水体和土壤环境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同时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不高,部分耕地粗放经营。因此,农村环保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1)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不足。现有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偏少,监管任务重、环境风险大;缺乏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不能较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及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部监管力量未能高效整合,环境监测数据未能有效用于现场执法监管,精细化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环境保护监管能力与繁重的环境管理任务不匹配。环保联动机制有待完善。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环境保护联动机制虽已建立,但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厘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涉及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问题处理处置上,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共建共享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环境安全防范的能力不足。舒城县部分重污染园区和企业分布临近水域、主城区和居民区周围,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较大,环境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水平严重不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待健全。各级各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还有待健全。环境治理的市场手段和社会参与程度仍然偏弱。
(3)自动化监测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有待健全,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环保社会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尚处于起步阶段。固废分类和收运体系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等源头分类收运体系仍不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尚未达到理想效果,分类覆盖面较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尚不完善。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是舒城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1.机遇。
(1)长三角一体化带来新动力。“十三五”期间,合肥市实施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滨湖科学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战略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与上海南京杭州一同站上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舞台,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和新成效,对舒城县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六安市实施绿色振兴战略,合六经济走廊快速发展,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等领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我省交汇落地,区域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呈现出经济量质提升、城乡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舒城县借势借力、集聚资源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舒城县抢抓机遇,融入区域发展产业链、创新链,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动力。
(2)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模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9月的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了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新方向,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共识,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十四五”时期,进入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双轮共驱新模式。
(3)数字科技创新赋予新动能。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的数字建设在舒城县全面推进,为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赋予新动能,也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智慧化提供重要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日益夯实。经过“十三五”的努力,舒城县“两新”产业快速发展,一批重要民生工程、重点生态项目相继建成,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大幅增强,城乡协调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日益夯实,为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治理提供有利条件。
2.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传播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中国经济虽呈现复苏态势,但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经过多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舒城县环境质量改善显著,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变大。当前的治理体系和能力与需求仍不相适应。
(1)产业结构调整较突出。近年来,舒城县坚持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相统一,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15年的19.0:46.3:34.7调整为2020年的11.8:45.6:42.6,第三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舒城县服务业结构中,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等传统产业占比较大,生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占比偏低。这与安徽省其他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仍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
(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规范。依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舒城县近年来在城乡统筹方面做了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居民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水平也得到较大幅度改善。但城乡二元在环境基础设施、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差距依然存在。
(3)复合型环境污染治理困难。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暂未清零,水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型污染物管理等重要工作命题尚属于起步阶段。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复合型污染加剧,环境风险防范的压力不断增大,生态健康问题逐步得到重视,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需要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入的层面,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
综合研判,“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舒城县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决胜期、全面改善民生福祉的关键突破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将迈入新旧动能转换调节期、产业整体跃迁变革期、城市化提升跨越期、区域竞合发展突围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充分把握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为高水平推进美好舒城建设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机遇,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服务合肥、发展舒城、等高对接、全面融入”发展定位,突出“金三角、绿三角”发展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守红线底线不退让,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全力打造六安绿色振兴新高地、赶超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主体功能定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舒城建设全过程、各领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2.产业升级,标本兼治。“十四五”期间,舒城县仍处于结构调整攻坚克难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爬坡期,深刻认识、深入剖析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及城镇韧性发展的空间布局,争创“两山”基地,打通“两山”通道,推动绿色化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环境增量管理与环境存量治理并重,标本兼治解决区域环境问题。
3.质量核心,远近兼顾。既要针对“十四五”时期舒城县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也要基于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围绕减污降碳总要求,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协同增效。
4.改革创新,示范先行。用“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理念,以解决体制机制难点、提高管理效率为导向,先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追责,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着力构建具有系统完整、有机融合、协同高效、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三)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舒城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森林、湿地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万佛湖水质保持地表水Ⅱ类,杭埠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丰乐河水质满足地表水Ⅲ类;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受污染地块指标维持零增长。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量、耕地保有量达到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加快推进“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常态,绿色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全方位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基本实现高水平协调、全方位发展,绿色振兴赶超发展舒城样板目标全面实现。
2.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两个目标,从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安徽省“十四五”、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为主,切入深度低碳转型快节奏,建立以要素为主的规划指标,初步拟定规划指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排放总量控制、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农村综合治理五大类十九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表2-1 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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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质量 |
大气环境 |
1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比例(%) |
84.6 |
87 |
约束性 |
|
2 |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
36.4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水环境 |
3 |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83.33 |
90.9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5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土壤环境 |
6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7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排放总量控制 |
8 |
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 |
化学需氧量(COD) |
完成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9 |
氨氮(NH3-N) |
完成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0 |
氮氧化物(NOx) |
完成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1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完成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应对气候变化 |
12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
完成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完成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生态保护 |
14 |
森林覆盖率(%) |
48.81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15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24.98 |
不减少 |
约束性 |
|||
农村综合治理 |
16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7 |
农村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率(%)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8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8.38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19 |
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十四五”是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爬坡期,是环境深入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时期,是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性和区域性分异并存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是“巩固、调整、充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原则是“分类推进、精准施策、协同治理、社会共治”。
(一)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围绕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低碳清洁化,全方位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推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全方位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1.加快推动结构调整。
(1)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要求,大力实施“641”行动计划,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光电显示、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文化旅游6大战略支撑产业,建设全球触控模组制造基地、全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长三角休闲旅游度假基地4大基地,构建舒城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支撑。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星玛新能源、绿沃新能源、德亚电池等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大功率电力电子组件以及电驱变速箱、电驱空调、通用驱动电机控制器、通用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电子产品,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传统优势产业技改发展。以童车童床、羽绒羽毛为重点,加强技术改造升级,培育新的特色和品牌,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全面跃升。以呵宝、康宝、睿宝、恒昕、旺贝贝等企业为基础,建设童车童床特色产业基地,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名优特新产品,创响“童车童床舒城造”品牌,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以玉龙羽绒、文杰体育、太阳体育、浩缘朋纺织、金丝狐服饰等企业为基础,以羽绒服装、寝具生产为重点,引导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羽绒羽毛产业“二次创业”,建设舒茶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围绕长三角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蔬菜、茶叶、油茶、优质水产品、肉制品、快餐速食等绿色食品业,以绿色、优质、特色、品牌为引领,推进农副产品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以必斐艾、快乐蜂、夏星食品等企业为基础,积极招引餐饮品牌企业,打造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积极开发功能食品、健康食品、方便休闲食品和优质水饮品,延伸产业链条,建成长三角重要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发挥旅游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县重要支柱产业。围绕“一山一湖一泉一线一古城”的总体布局,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构建一核两带三极旅游发展格局,即环万佛湖旅游吸引核,杭埠河生态休闲景观带和S237(舒桐路)、S317、G105、G206等沿线旅游产业带,形成县城、环万佛湖、万佛山三大旅游吸引特色,打造长三角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建设国内一流县级全域旅游目的地。
(2)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以“服务都市、富裕农民、优化生态、繁荣农村”为目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新格局,建设合肥都市圈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坚守耕地红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保护提质行动,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调优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做大做强蔬菜、茶叶、油茶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实施“亩产千斤稻、亩增收千元”的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依托“一谷一带、一岭一库”建设平台,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五个一批”和农业特色产业“138+N”和“69.69”工程,加快“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园区建设,推进农业农村部徽茶集群和舒城小兰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构建以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优质水产品和畜禽为主导的农产品加工业格局。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认真落实农业机械装备购置和使用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平安农机”创建成果,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建设15-20个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开展全程绿色防控试点。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普及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标准化养殖等实用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2.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1)推动能源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化工程。积极推进舒城县生活垃圾发电厂项目建设;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推动开发区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
(2)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引导能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源头控制,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杜绝低效高耗能项目。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强化数据运用。
(3)加强能源节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促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提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建筑工业化。建设节水型社会,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推进雨水资源利用和再生水利用。
3.强化绿色交通运输。
(1)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积极发展内河水运,推进杭埠河、丰乐河航道升级改造。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强化不同交通运输方式有机衔接,不断提高水运、铁路、公路和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换乘能力。统筹货运枢纽与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的空间布局,加快推进铁路货运场站、公路货运场站和物流园区建设,提高货运枢纽的集疏运功能。
(2)加快汽车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产业园、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机械排放标准,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
4.绿色用地比例优化。
(1)优化用地结构。坚持规划引领,着力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形成“一核、三区、两新城”的发展布局。以舒城县城为核心,提升发展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佛湖旅游度假区、桃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城镇化地区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空间开发方式,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质量;农产品主产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打造农产品生产核心区;生态功能区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增强生态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2)优化农业结构。优化种植结构,修建植物隔离带或人工湿地缓冲带,建设农田生态沟渠、污水净化池塘等设施,着力提升农田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严格执行禁养区、适养区划定要求,科学调整养殖产业布局。
(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积极参与二氧化碳减排及达峰行动。
(1)积极配合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及行动。启动温室气体清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加强碳排放核查和温室气体报告监管。配合六安市开展碳排放达峰测算及实现路径研究,分析全市碳排放特点和变化趋势,诊断本县绿色低碳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分析本县碳排放达峰的关键因素,明确碳排放达峰路线图,制定全县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分阶段、分任务落实。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控制专项行动,从“源头节能减碳”、“管理节能减碳”、“技术节能减碳”、“社会节能减碳”等角度开展碳排放控制措施。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等环境资源权益交易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鼓励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2)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控制系统。强化项目准入机制,围绕节能“双控”和碳排放控制指标,严格项目能评碳评制度,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建设,加强能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全省碳市场管理、交易和市场监管制度,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建设,维持碳交易排放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确保“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的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3)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强化二氧化碳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加强大气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统筹,做到目标分解协同,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促进钢铁、水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努力在增加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绿色发电、联合周边企业形成碳闭环等方面有所成效。逐步将温室气体排放指标纳入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统计体系,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交易制度协同,逐步将温室气体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加强政策创新,实现温室气体控制与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
(4)提高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加强森林、农田、湿地、矿山等区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建设各种类型的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示范区,开展新造林抚育管护,提高造林成效,结合万佛山自然保护区、万佛山森林公园、仙女寨森林公园、舒城县国家级公益林地和舒城县省级公益林地等优质生态系统,逐步提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碳汇储量。加强农田保育,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等保护性措施,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湿地公园生态系统保育,实施脆弱边坡生态修复、生态廊道建设、自然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政策性关闭矿山系统地开展植绿复绿和生态修复工程,打造矿山碳汇项目样板。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各类媒体,创新传播平台路径,讲好生态文明故事,进一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落实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利用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等各类平台,开展以生活方式绿色化为主题的互动式教育,推行绿色节能低碳生活方式。
(2)推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绿色消费,加强绿色消费理念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绿色消费行为自律意识,推动个人和家庭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加快衣食住行向绿色消费、生态消费转变。鼓励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水器具、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推进商场、快递业、外卖行业简化商品包装,推广绿色包装应用。鼓励旅游饭店、景区等推行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绿色居住,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反对铺张浪费,引导人们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深化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交通行动、移风易俗行动等,全面推进绿色办公。
(3)倡导培育绿色文化。推动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为载体,逐步搭建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环境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开展全民绿色生活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家庭教育、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培训体系,深入推进第二课堂等社会实践。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围绕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向好,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巩固,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河流实现“水美岸绿”的目标。
(1)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以加强水环境治理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压实河长水环境监管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责任,持续推进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制度。深入开展河湖“五清”(清理非法排污口、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河湖障碍物、涉河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优化巡河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十四五”期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水环境治理责任。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在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强舒城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县城马河口大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调整和报批,推进县城自来水厂备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基础上,以“划、立、治”为核心,从千吨万人水源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思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标志标识设立,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水源周边风险源排查,水源环境档案建设等方面,确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推进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方案,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勘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应查尽查,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完善的入河排污口名录。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结合水生态环境状况,确定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按照工业、生活、农业等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分别提出清理整治、达标排放等任务。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舒城县新审批羽绒行业、农副食品加工、酿造行业企业必须进入经济开发区或乡镇工业集中区,原有企业必须进行技术改造,降低水耗、排污水平。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经济开发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县级工业集中区需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企业应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接入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结合“厂-网-河”工程,进一步深化城区截污、清淤和污水管网完善延伸等整治工作,重点完善城区居民小区、三沟片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和管网建设,实现城区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规范处理。规范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切实做好配套管网延伸完善和厂区检修维护,确保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到水、能运行、稳达标。
(3)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自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和生态修复。严格河湖生态缓冲带管理,对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坚守底线思维,实施优先保护,城镇型、农村型等类型的河湖生态缓冲带,应严控岸带开发活动,按照“守、退、补”原则,维护沿河、环湖生态空间的生态完整性。到2025年,实施一批河道水生态修复及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加强水质问题突出支流综合整治,加强对县域内重要支流整治,制定“一河一策”水质提升方案,制定整治措施,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持续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加强淤泥检测、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
2.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聚焦挥发性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废气、建筑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问题,强化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2.5和O3协同控制、VOCs和NOx协同减排,实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同步”,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确保如期实现省市下达的年度PM10和PM2.5考核目标。
(1)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措施及“六个专项行动”,推动源头治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绿色转型、产能淘汰,从根本上减少污染排放。强化舒城县大气污染减排精细化管理,在持续控制PM2.5的同时,推动O3污染的协同控制,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以质量改善目标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布局,实现全县空气质量好中向优。确保如期实现省市下达的年度PM10和PM2.5考核目标。
(2)推动重点行业治理升级与提标改造。坚持精准发力原则,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优化低碳产业体系,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推动传统产业低碳化,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和自然空间碳汇能力。实施城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餐饮油烟等领域专项整治,确保PM2.5持续改善。优化种植结构,积极推广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进耕作技术,减少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努力增加舒城县森林碳汇和湿地固碳能力。
(4)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依托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持续进行城乡扬尘污染控制。继续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百”,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强化道路、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完善相关防尘设施建设。
3.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防控。
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及重点企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任务,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建立土壤污染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耕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采矿区及周边、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及污水灌溉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形成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重点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制度。有序推进重点地块土壤调查和治理修复,加强处置能力建设。
(2)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坚持“用养并重”,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增粮规划项目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区域,建设优质、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体系;引入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管,继续实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3)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管理。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组织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探索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
(4)强化土地流转土壤保护责任。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粮油万亩高产创建项目以及水稻核心示范区、蔬菜标准园、标准化茶叶基地建设过程中,实施主体以及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
(5)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严防违规开发利用行为。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严格管控治理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建立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6)严格控制工矿企业污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舒城县开发区和杭埠镇经开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保存,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规划、整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4.持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力度。
(1)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提升,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到2025年底,全县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焚烧和零填埋。
(2)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末端设施建设和分类收集处置。推进舒城县百万人口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选用当前较为普遍且正在推广的垃圾末端处理方式—垃圾焚烧发电,改变多年来垃圾外送焚烧无害化规范处置的格局。遵循“政府推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共治共享”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舒城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创新建立垃圾分类“亭长制”,按照“管理员+指导监督员+收运分拣员+志愿者”的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配备分类清运、密封性好、压缩式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实现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
(3)加强一般固废治理及综合利用。开展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开发、推广减少固废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作,推广一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构建回收、综合利用系统。
(4)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等,加快建筑渣土排土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筑装潢垃圾填埋场建设。建立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全程监管建筑垃圾产生、收集、中转、运输、分拣、处理处置等全过程。
(5)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立集收集、贮存、转运为一体的危废收集转运中心,解决经开区危险废物处置难且运输风险大的问题;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控制,降低危险废物存贮、转运等环节的环境风险;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纳入环评、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审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工业危险废物排污申报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掌握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处置量等基本情况,确保所有工业危险废物都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6)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和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设置与管理,强化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交由集中处置单位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抓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安全运输、安全贮存、无害化处置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安全收集和处置机制,全面实行集中处理,全县医疗废弃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
5.深入实施噪声污染监管与治理。
(1)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商业区、科教文卫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加强道路规划,强化道路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推进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编制完善舒城县城市声功能区划分方案。
(2)强化区域噪声管理。全面实施区域噪声管理,加强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工业企业等各类噪声源监管;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3)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逐步淘汰和更新高噪声公交车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在现有城区快速化交通干道、高铁两侧等合理设置噪声屏障,削减交通噪声对敏感区的影响。
6.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三大革命”,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深入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逐年开展中心村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消除工作。加大农村河塘沟渠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扎实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营机制,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加强农业农村污水防治监管,规范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快就地资源化和垃圾分类实施。充分调动行政村和农民参与度,探索建立专业部门指导下的农村自建、自管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机制。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构建一级抓一级的考核体系。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中央、省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种子”资金的作用,引导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完善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2)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以“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原则,以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为抓手,以种养结合和粪污就地、就近消纳为方向,以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手段,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方案。加快培育示范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努力实现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
(3)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促进舒城县生态农业发展,实施山、水、田、林、路、湖(库)、草、湿地综合保护,走农、林、牧、副、渔、菌相结合,彼此促进的综合发展道路,着力构造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建立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进一步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全面施行测土配方施肥,制定农膜回收利用奖补政策。
(4)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推进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依托秸秆利用企业、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建设布局合理的秸秆收储点,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支持生物纤维等工业原料化利用;培育以食用菌栽培及天麻菌种生产为重点的基料化利用;整合畜禽养殖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培育肥料化利用;整合农林废弃物资源,推进能源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扶持牛羊养殖主体,发展集畜禽养殖、秸秆青贮与氨化、饲料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循环农业;鼓励秸秆处理、利用等装备产业发展。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严守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1)坚守国土空间格局的生态安全边界。按照省、市部署完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整合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蓝图”。通过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管理要求,为“多规合一”提供生态环境支持。舒城县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保护,全面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坚持底线思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和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红线,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2)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舒城县现有自然保护地总面积39607公顷(含交叉重叠),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8.9%。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万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1936公顷)、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0700公顷)、万佛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徽(六安)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万佛湖分园区、仙女寨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371公顷)、万佛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4800公顷)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将功能分区由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和改进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管理,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核心保护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仅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2.构建稳定生态安全格局。
(1)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区。以万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万佛山——龙河口水库(万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万佛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为主体,加强生态保育,强化天然林、防护林的保护和提升,完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保护和恢复湖库湿地和河流水系,进一步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自然生态节点,提升生态屏障功能,构建巢湖上游生态屏障。
(2)构建多层次生态廊道。以杭埠河、丰乐河、高速公路及铁路基础设施廊道为规划区的生态主廊道,河棚河、民主河、胡家河、五显河、龙潭等支流为生态次廊道,加强河流廊道的保护与恢复。保留河流廊道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减少水坝水闸截流设施,保留和恢复河岸自然形态。建设交通干道绿色生态体系,促进沿线及周边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以“三线一单”为基准,严守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3条控制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让舒城“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生态更和谐”。
(1)加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对全县8家石料矿和1家萤石矿,发挥开采动态监测常态化精准化监管作用,持续开展舒城新街萤石矿、舒磊、兄弟、山边采石矿绿色矿山创建。加大督促关闭退出矿山恢复治理力度,完成尾矿库整治,加快4家废弃矿山治理进度。
(2)强化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以提高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为重点,加强河流源头区和河岸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加快水源地的水土保持林建设,加强河流源区和江河水系生态保护,提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加强河流上游区域水源涵养林建设,恢复主要河(湖)沿岸植被。
(3)构建森林生态系统。以“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工程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建设好、保护好、盘活好、利用好丰富的林业资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健全和落实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开展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继续实施森林管护和培育、公益林建设补助政策;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实行分级分类科学管制。实施林分抚育改造工程,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大力培育混交林,推进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组成、结构和功能。
(4)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层层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实、落细,确保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强化土地供给的刚性的同时,加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力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留足后备资源,实现以建设促保护,以保护促发展的目标。
(5)加强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湿地名录核查,打击非法采砂等侵占湿地违法行为,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以人工湖库湿地为重点的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人工栽植合适的植物群落,恢复湿地原生环境,不断增加重要湿地保护面积。
(6)绿化城镇生活空间。深入实施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设。坚持见缝插绿,探索实施社区公园、街心公园、口袋公园建设,不断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完成五显石关风景区,万佛湖荷花堰休闲度假区,干汊河九龙寨生态园等景观建设。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加强万佛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万佛山自然保护区、万佛山森林公园、仙女寨森林公园、万佛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开展舒城县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2)强化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加强全域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力度,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系统性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护辖区珍贵的生物多样性。注重植物种植方式的多样性,加强生态修复时生物多样性搭配。做好万佛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坚决打击电捕鱼行为,严厉打击占用河道、倾倒垃圾行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
(3)严控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对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以乡土植物为主,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推进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工程项目建设,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意识。
1.严格重金属和危化品监管。
(1)严格执行国家涉重产业准入政策。从严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加大涉重金属产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统筹安排所有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建立总量减排台账,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的原则,新建行业涉重项目必须有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确保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
(2)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强化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督促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和开展环境管理台账档案工作并公开监测结果;加强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重金属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现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涉重金属企业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及时公开重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加强重金属污染健康防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强化危化品风险源头监管。常态化推进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确保风险点、危险源在控可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企业及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红线区域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现状梳理;持续开展危化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危化品在环境中的积累和风险情况;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和危化品档案。
(4)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积极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管控措施,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积极开展特定类别化学物质环境调查,推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限值,加强农药、石化、涂料、印染、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控。
完善(辐射事故类)舒城县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华晶辐照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的核与辐射安全协调机制,形成覆盖面更广、监管效能更高的现代化辐射安全监管网络。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广电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优化电磁场空间分布,严格实施辐射安全防护距离。输变电、广电通讯类建设项目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3.建立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制度。
强化完善舒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和救援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构建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预警网络,加强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及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级分区原则加强应急监测装备及人员配置,形成同时应对区域内两起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加强新污染物及环境健康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监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能力。
推动生态环境与健康基础、生物安全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确定重点工作领域,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科普行动,鼓励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融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1.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
(1)理清环境治理责任。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环境治理承担总体责任,全面谋划和实施重大举措,组织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投入及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管执法、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健全财政保障和考核引导体系,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面实施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领导包保、部门包保、“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制,以及核查考核、验收销号、责任调查等制度。
(2)统筹目标评价考核。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衔接国家、安徽省和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合理设定目标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2.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
(1)全面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加快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实现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强化证后监管,依法妥善衔接排污许可、总量、监测、执法、环统、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关系,实现“一证式”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确保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2)加快生产服务绿色化。以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制度。推进绿色制造,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出绿色设计产品等,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深化实施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提升行动。
(3)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坚持执法、守法并重,推进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落实。督促排污企业加大工艺技术和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投入,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杜绝造假。
(4)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排污企业应通过政府平台、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实行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年度计划。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3.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1)强化社会监督。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修改完善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和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污染监督治理。探索建立新闻媒体与环保督察、执法、排查、暗访联动模式。鼓励新闻媒体曝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等,引导符合规定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2)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通过开展环保技能大比武、志愿者环保公益行动、环保知识竞赛等,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环境治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其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
4.健全环境治理监管。
(1)完善监管体制。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整合相关部门责任,充实加强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加强乡镇环保监管力量。
(2)多举措提升监测能力。以“智慧环保”为抓手,完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3)加强司法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力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
5.健全环境治理市场。
(1)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四送一服”活动,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坚决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环境治理市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2)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严格落实重点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6.健全环境治理信用。
(1)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联席会议制度,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分记录,并依托政府公开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同时作为公职人员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建设。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及时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逐步推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环境信息互通机制。
(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入做好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综合考虑各乡镇所辖面积、人口、监管企业数量等因素,加强各乡镇环保人员力量,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培养基层环保人才,并通过建立特聘专家、环保管家、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的用人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培养工作团队。
2.着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
(1)整合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通过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整合全县监测资源,统筹规划全县生态监测工作,形成全县生态环境一体化、业务一盘棋的高度协同运作模式。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科学高效的监测管理体系、系统完备的监测技术体系、统一可追溯监测质控体系、互联共享的数据运管体系、多元开放的人才培养体系等五大体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站软硬件设施建设,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科研水平,全面提升组织协调、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能力,开展新型污染物前瞻性研究。
(2)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扩大监测站点,合理设置监测布点,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可比性,补齐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短板。推进监测数据智慧应用。优化全县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加强全县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协同共享,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产品供给,提升污染溯源和跟踪分析能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持。
3.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1)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2)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以自动监控为主,推进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在环境执法中应用。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4.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最优化。强化环评文本质量把控,严把环境文件质量,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和充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内容,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化服务体系。
(2)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3)完善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精细化服务感知、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模式。深入开展系统整合、数据汇聚、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五、规划重点工程
在十四五期间,本规划提出了五类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低碳绿色转型重点工程、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农村综合整治重点工程、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共计13个项目,总投资65.625亿元,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和企业、市场等多方面投入。规划重点工程见表5-1所示。
表5-1 舒城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 |
投资估算(亿元) |
项目谋划 责任单位 |
建设时间 |
|
低碳 绿色 转型 |
1 |
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气、粉尘回收处理升级改造项目 |
对公司喷漆车间、压铸车间、研磨、注塑车间加工过程中挥发出来的有机废气及粉尘进行处理。购置RTO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滤筒除尘设备、喷淋粉尘处置设备、静电除油+活性炭处理等设备,配套电气、自控设备。 |
0.069 |
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2021-2025 |
2 |
舒城县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
项目用地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塘茶厂,批准建设用地3.1589公顷。项目建设一座焚烧处理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1×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 |
2 |
县城管 执法局 |
2021-2022 |
|
污染 防治 |
1 |
城南污水处理厂新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1.0万m³/d,土建工程一次性实施,设备工程分期实施,近期5000m³/d,远期10000m³/d |
0.7 |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2021-2023 |
2 |
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 项目 |
项目占地3200m2,拟采用“格栅+气浮+两级 A/O+二沉”工艺的前端处理系统(处理规模 2000m³/d)和“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的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规模 3000m³/d)。 |
0.23 |
干汊河 人民政府 |
2021-2022 |
|
3 |
杭埠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工程选址位于玉兰路与锦绣大道交口西南角,总占地3.22公顷,服务区域总面积13.74km2,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 |
1 |
杭埠镇 人民政府 |
2021-2022 |
|
4 |
舒茶小微企业创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项目 |
项目对原规模5000m3/d的污水处理厂设施进行提标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更换和新增,其中维修设备约60台套,更换和新增设备约65台套,更换配电房、办公室的安全设施和全厂自控系统等。 |
0.04 |
舒茶镇 人民政府 |
2021-2022 |
|
5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水环境(厂-网-河)一体化综合治理PPP项目 |
(1)污水厂新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城区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千人桥镇污水厂老旧设施更换与修复工程;(2)管网工程及河道:城区、开发区、千人桥雨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改造,小区、独立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3)水塘水环境提升工程:城区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千人桥镇水塘生态治理工程、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杭埠镇生态补水工程、石兰路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 |
24.7 |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2021-2025 |
|
生态 保护 修复 |
1 |
杭埠河(舒城)安澜绿廊保护工程 |
堤防加固、新建护岸、清淤、水质保护、生态修复、旅游配套(包括总投资19亿元的舒城县杭埠河治理工程(马河口桥-龙河口水库溢洪道))。 |
30.0 |
市水利局 |
2021-2025 |
农村 综合 整治 |
1 |
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推进工程项目 |
推动所有乡镇(开发区)实施污水管网延伸工程;统一由第三方运维,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监测部门各负其责、协同监管机制。 |
4.45 |
县城投资 公司、县生态 环境分局 |
2021-2025 |
2 |
舒城县10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
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绿化及亮化;建设污水处理厂;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
2.0 |
各乡镇 人民政府 |
2021-2025 |
|
3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 项目 |
(1)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在石塘村、梅心驿村、石河村、孔圩村、四圩村、白鱼村、曙光村、河东村、枣林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污水管网、公厕与污水收集系,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在红光村、梅心驿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防护栏、生态护坡;(3)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在火龙岗村、四圩村、石河村治理的黑臭水体;(4)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在舒茶镇与桃溪镇24个行政村补充投放垃圾桶,新建垃圾中转设施。 |
0.4 |
县政府 |
2021-2022 |
|
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
1 |
县生态环境执法监察能力提升项目 |
生态环境执法监察能力提升项目,如生态环保专项监督长制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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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 环境分局 县财政局 |
2021-2025 |
2 |
舒城县自来水厂备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2座)建设项目 |
新增2处站房均采用固定式站房,阙店乡余冲村水质自动监测站、春秋乡三塘村水质自动监测站 |
0.036 |
县生态 环境分局 |
2021-2022 |
备注: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六、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推进规划落实。建立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政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年度计划。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规划实施过程实行动态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地生态环境质量和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状况,对规划实施内容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和评估结果向县政府及县委报告,并对社会公布。
(二)强化投入保障,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生态环保投资工作机制,政府应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优化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经费、环境执法工作经费、环境犯罪侦查检测鉴定经费分级予以必要保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降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健全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机制,拓宽生态环保投资项目来源渠道,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挖掘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废气治理、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地下水和土壤及地表水污染综合治理等投资项目,切实改变生态环保投资增长乏力的局面。积极促进绿色信贷发展,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三)加强科技支撑,提高治理能力。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和环境污染治理重要问题,加快生态环境核心技术和创新管理研究,重点开展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水生态治理修复、固体废物处置、生态环境智慧化监控、低碳绿色发展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开展低碳技术、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管控、新型污染物管控等领域的研究。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区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污染治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进人才和教育资源,推动科研资源共享、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等合作,示范推广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四)强化跟踪评估,实施规划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等落实情况。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分析,作为规划考核的重要参考,增强规划考核的客观性。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对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2023年中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舒城县人民政府报告。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重视宣传保障,引导公众参与。舒城县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加快建设舒城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好“环保科普知识宣讲”进农村文化礼堂等“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局、学校应当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舒城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完善环境新闻发布制度,建立重大事项舆情发布评估制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