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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方案】舒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2018年第3批次,迁建一中地块)

    发布日期:2024-06-27 11:40信息来源:舒城县教育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舒城县2018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增减挂钩)〔2019333号},同意舒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城关七星、七里村用地范围内集体44.9365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舒城县2018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建设。

    二、征收土地位置

    舒城县城关七星、七里村。  

    三、征收土地面积

    一号地块:城关镇七星村集体5.6698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4.125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5447公顷);

    二号地块:城关镇七星村、七里村集体38.5889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29.530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9.0585公顷);

    三号地块:城关镇七里村集体农用0.6778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费标准。按照皖政〔201524号文件规定执行。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政〔2019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六、征收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自公告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其他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对征地决定不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81

    征地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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