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水利局关于舒城县城区停车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15 10:14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舒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送的《舒城县城区停车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附件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承诺的事项,即:

1.项目选址(线)不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4hm2

3.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南方红壤区一级;

4.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2.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8.45%

5.本项目不设取土场和弃渣场。

6.原则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二、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4.1090万元。

三、实施过程中应落实好承诺事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水土保持补偿费告知书


舒城县水利局

20231211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