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舒城县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一期-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4-23 10:40信息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六环评20238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舒城县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一期-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舒城县环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一期-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路线起点位于舒城县汤池镇三江村北侧接万佛湖旅游大道,终点位于汤池镇留览村北侧,与汤池互通A匝道及S237形成十字交叉,路线全长5.68公里,全线共布设1座龙潭河大桥,1座汤池河中桥,涵洞28道,渠化平面交口2处,工程永久占地239.5亩。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60km/h。总投资约1423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1.5万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的控制和减缓。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控制车速,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施工期定期监测噪声,必要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设置隔声窗,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运营期根据噪声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2.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立取弃土场、预制场等临时工程,对风景名胜区内施工产生的弃土,要做到日产日清;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表层耕作层土壤实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及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大临工程要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选择枯水期并采用先进工艺进行桥梁施工,减少水体扰动;施工场地内废水分类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邻水路段内禁止开展维修和清洗作业,不得堆存物料,弃土及泥浆严禁倒入水体。

4.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本项目设置3处临时弃土场、1处预制场、1处混凝土拌合站和项目部。施工中应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混土搅拌站应采用全封闭作业,站内须配备粉尘收集和除尘装置,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排放;砂石等物料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防尘网覆盖;水泥、粉煤灰、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进行密闭存放或设置围挡进行封闭、覆盖。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妥善收集堆放,及时清运处置;废弃渣土(表土)暂存,回用于沿线绿化、临时用地生态恢复;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对跨越水体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设置桥梁防撞设施,并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池。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跨河桥梁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三、你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工程竣工后自行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工程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施工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工程的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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