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及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仅接受“无条件即付”保函形式(具体格式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不再接受如现金转账等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明细等相关文件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3、相关潜在投标人关于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招标编号:E341523001001931001)的疑问己收悉,现做岀回复, 内容如下:
疑问1:招标方提供的后缀为“18laxj”的“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控制价文件,在新点造价软件接收后可否用于本项目商务标的编制?
回复:请投标人根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等文件自主编制。
疑问2:招标文件中12.4.1付款周期中对进度款支付周期未明确,且未找到《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改进和完善处属项目工程款支付工作的通知》(舒重[2020]12号)文件,请予以明确。
回复:本项目提及的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详见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官方公众号。
疑问3: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各地对竣工验收报告叫法不一且表格不同,如我司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参与竣工验收,且各单位签字、盖章齐全,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签字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也予以认可,按照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执行。
疑问4:招标文件技术标二评分——2.安全文明施工中投标人近五年获得一次国家级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得1.0分,(4)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不计分,问2015/2016/2017年度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颁发的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疑问5:投标人近五年获得一次国家级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包括“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得1.0分。问2018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颁发的关于发布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的通知,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同疑问4回复意见
疑问6:请问软件版控制价为 432136151.29元; 电子版控制价为431236151.29 元,以哪个控制价为准?
回复:本项目控制价为:431236151.29元。
疑问7:请问招标文件里供电 燃气报价不得下浮,是指燃气管道工程,10KV 配电工程整个单项工程控制价都不得下浮还是单项工程里某个清单或主材不得下浮?另供水具体是包括哪个单项工程或哪个清单?
回复:均不可下浮。
室外供电工程(清单中单位工程:10KV配电工程,控制价为47367917.85元,该部分报价不得下浮。)。
室外供水工程(清单中单位工程:室外景观安装工程,控制价为1908556.58元;清单中单位工程:地下室安装工程中清单251项无负压智能变速泵给水设备SLBW80-55-3-P控制价为737274.00元(不含税),地下室安装工程中清单252项无负压智能变速泵给水设备SLBW50-68-3-P控制价为590718.00元(不含税);该部分报价不得下浮。)
供气工程(清单中单位工程:燃气管道工程,控制价为472502.94元,该部分报价不得下浮。)
疑问8:投标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是否可为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回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必须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原件。
疑问9: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资料在本次招标中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回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提供招标文件需求的所有材料,未涉及的材料可不提供。
疑问10: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二评审说明第2条要求“上述评分表要求的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是为了证明该项目已竣工,我司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或由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竣工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同疑问3回复意见。
疑问11:补疑中要求投标保证金仅接受保函形式,请问银行所在地是否有要求?
回复:不做其他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即可。
疑问12:招标文件第52页要求“3、中标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本项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和具体人员,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评标时不再评审。,”投标文件中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标后提供?
回复:标后提供。
疑问13: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 条投标保函受益人只能为单个单位,请明确收益人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还是,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回复:收益人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疑问14:问:技术标二评审说明中第二条要求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且需提供原件备查。竣工验收备案表已带有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能否作为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对于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已移交给当地行业行政项相关部门的工程业绩能否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作为备查材料?
回复:同疑问3回复意见。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疑问15:问:技术标评分表二中投标项目经理获奖应提供署有项目经理姓名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但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自 2018 年起不再颁发署有项目经理姓名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是否只提供含有项目经理姓名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即可证明。
回复: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另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佐证。
疑问16:问:项目经理近五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 1 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5 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 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列明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面积和项目经理姓名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列明的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未能体现出面积和项目经理姓名等评审指标的,须另行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问:由于每个省、市竣工验收时开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叫法不一,但开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同样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同疑问3回复意见。
疑问17:问:技术标二评分中:投标人近一年内承建(不含参建)的工程每发生一起致人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扣 0.1 分。鉴于本项目要求偏高,参加此工程投标单位大多为大型集团型公司,有失公平性,此条容易引起项目中标后各单位的互相投诉, 违背了项目公开招标的初衷。建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承建(不含参建)的工程每发生一起致人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扣 0.1 分。
回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9条第(3)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诚信履约,增强公信力,投标企业拟 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已有在建工程或有中 标待建工程的(无论县内、县外工程),除因“发包方与投标企业已 解除承包合同”或“因辞职、调离原单位”或“生病、受伤住院治 疗休息超过 120 天(含),并须提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以及“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外,其 他原因发生变更且在合同工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都不予接受,其 中标或成交无效。项目经理因上述原因变更的,须建设单位同意且 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批准及备案材料, 否则,视作未变更;技术负责人因上述原因变更的,须建设单位同 意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批准材料,否则,视作未变更。未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变更材料的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变更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修改为: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诚信履约,增强公信力,投标企业拟 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已有在建工程或有中 标待建工程的(无论县内、县外工程),除因“发包方与投标企业已 解除承包合同”或“因辞职或升职、调离原单位(或调离原岗位)”或“生病、受伤住院治 疗休息超过 120 天(含),并须提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以及“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外,其 他原因发生变更且在合同工期内的,参与本项目的都不予接受,其 中标或成交无效。项目经理因上述原因变更的,须建设单位同意且 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批准及备案材料, 否则,视作未变更;技术负责人因上述原因变更的,须建设单位同 意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批准材料,否则,视作未变更。未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变更材料的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变更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回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9:问:技术标二评分中:投标项目经理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一次的得 2 分。投标项目经理承建
(不含参建)的工程近五年内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 或等同于“黄山杯”的其他省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 1.6 分。投标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承建(不含参建)的工程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有一个得 1.2 分。 鉴于本项目质量要求较高,每个质量奖项代表的工程质量标准差距较大,建议修改为投标项目经理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一次的得2 分。投标项目经理承建(不含参建)的工程近五年内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或等同于“黄山杯”的其他省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投标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承建(不含参
建)的工程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有一个得 0.5 分。
回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0: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二评审说明第2条要求“上述评分表要求的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民营投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由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建设工程竣工工验收备案证书是否可以?
回复:同疑问3回复意见。
疑问21:招标文件中技术标二中的要求“2.安全文明施工: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每有1个得0.6分”,我司提供近五年获得的地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是否也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同。
疑问2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十、备注第13条至16条中明确室外供配电系统、室外供水工程、燃气工程报价时不得下浮,且在第五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中的工程范围不明确,无法与提供的控制价清单所对应。请明确不得下浮所涉及的清单子项及该部分的控制价?
回复:同疑问7回复意见。
疑问2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七)评标、定标 34.2.2.2商务标详细评审中要求信息价以《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2020年第7期六安市市区价格为准,在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 (五)其他 第5条说明中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为2020年第7期舒城县价格,请明确编制投标文件时以哪个地区的信息价为准?材料价格变动时材料单价调整时以哪个地区的为准?
回复:本项目信息价以《六安市建设工程造价》__2020_年第_07_期舒城县信息价为准,舒城县没有的部分参考六安市城区信息价。
疑问24: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中付款周期的约定详见《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改进和完善处属项目工程款支付工作的通知》(舒重[2020]12号),请提供该发文。
回复:同疑问2回复意见。
疑问25:投标担保函的格式版本能否用银行提供的固定版本?
回复: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以本次发布的格式为准(详见附件),其他任何格式均不予认可。
疑问26:关于投标保证金数额,在第二章投标须知23条,前面描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后面转入时限中描述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整,请予以明确具体数额。
回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
疑问27:招标公告第二十条备注第9条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在招标文件中并未体现此管理协议,请问此管理协议应该在何处下载?
回复:详见2020.9.24发布的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28:招标人有几个?招标文件显示招标人有2个,分别为:1、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可是投标制作软件内的商务标投标函显示,招标人仅有: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并且不可增加、删减文字。在商务标承诺函中需要填写招标人名称,请问如何填写?
回复:招标人名称填写: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疑问29: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封面有两个,封面的投标文件内容一栏分别为:1、投标文件技术标一;2、投标文件技术标二。可是投标制作软件内只有一个技术标封面,请问,投标文件内容一栏应该如何填写?
回复:按照投标制作软件默认的内容填写。
疑问30:关于省级和地级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上海市只有文明工地,可否使用?
回复:省级和地级市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认可。
疑问31:属于国有投资项目,是否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或者政府单位即可证明该项目为国有投资项目?
回复: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要资金来源,即为国有投资项目。
疑问3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可否同时作为企业业绩进行评分?
回复:可以。
疑问33:招标文件中二、投标须知22项中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是否提供有效期?
回复: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90 天。
疑问34:招标文件中“一、招标公告第二十项中第9条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其中《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格式及内容,招标人能否提供此协议格式及内容?
回复:详见2020.9.24发布的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35:招标文件34.2.1技术标评审(2)项目班子配备中第3条“中标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本项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和具体人员,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评标时不再评审。”是否表示此次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业绩及社保,其他人员名单、相关资料、业绩及社保无需提供。
回复:同疑问12回复意见。
疑问36:因安徽省主体库正在合并,原六安市信息库中企业、个人的部分业绩、获奖信息无法录入安徽省主体库,可否作为附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回复:因系统原因导致开评标异常的,按照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切换应用省统一市场主体库期间相关应急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善单位信息、操作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内容缺失、无法上传的责任自负。
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定时间编制投标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
疑问37:关于暂列金额清单说明描述为含税金额1000万元,但是清单中给定的暂列金额为除税1000万元实际计税后为1090万元,此项费用如何处理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暂列金1000万元(不计规费和税金)
疑问38:请明确拟定开工的具体时间。
回复: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工程实际开竣工日期的确定按照舒城县重点工程局《关于规范我局工程建设项目开竣工及验收工作管理的规定》(舒重【2016】47号)相关规定执行。
疑问39:是否提供施工生活办公区建设场地,如不提供最后临设还无偿提供招标人使用吗?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
疑问40:请提供地勘报告及护坡、降水图纸;
回复:详见图纸及答疑文件附件。
疑问41:招标公告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招标文件附件文件中无此附件,请问在何处下载?
回复:详见2020.9.24发布的澄清文件附件。
疑问42:招标文件中P52 34.2.1技术标评审(2)项目班子配备 3、中标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本项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和具体人员,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评标不再评审。 4、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成员以投标文件载明的成员名单为准。
请问:第3条要求的是其主要管理人员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候确定岗位人员数量和具体人员,而第4条项目班子成员以投标文件载明的成员名单为准,那么投标文件中除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还需要配备其他管理人员吗?以那条为准?
回复:同疑问12回复意见。
疑问43:本项目综合评分法中要求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获奖等材料的原件须携带至现场备查。由于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秋季来临,疫情反弹可能性增高,国内一些著名医学专家已经发出预警,要求疫情防范不可松懈。本项目未要求项目经理答辩,亦无BIM演示等需要投标人到场开标的内容,投标文件已有系统内的上传进行评标。请问,为保障疫情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为投标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取消原件带至现场备查的要求,同时不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现场签到,不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非加密版投标文件,只需要系统提交加密版并远程解密?请招标人综合考虑。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关于“舒城县中医药提升工程(舒城县中医院康复业务楼项目)”保证金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仅接受“无条件即付”保函形式(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3.投标人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
3、本项目开标现场只接收招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投标时以此版本提供)”的版本,如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如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因电子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无法修改,评标时,可以提供系统中自动生成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4、原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4、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投标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20年8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
现修改为: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4、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投标单位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20年6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更正信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
招标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