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发改审批〔2021)249号
中共舒城县委党校:
你单位《关于上报中共舒城县委党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的报告》(校字〔2021)24号)及相关材料悉。根据《政府投资 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共舒城县委党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020-341523-91-01-026950)
二、项目建设地点: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七门堰路与万佛南 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5223平方米, 合127.8亩。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2545.83平方米,其中:总计 容建筑面积54056.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622.64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26923.19平方米,容积率0.635,建筑密度21.4%, 配套建设党校大门、道路、围墙、给排水、校园绿化、照明、消 防、变配电等附属工程。
四、初步设计:原则同意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 初步设计方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人民币 5479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0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780.89万元,预备费2609.46万元(详见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资金来源:除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为地方政府投资。
六、该项目投资概算超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 算10%以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二条相关规定,你单位 应按规定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 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等规定,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实施,不 得改变项目功能定位,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不得搭建办公用房。
此复。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