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舒城县委“4+N+2”考核体系 注入基层团组织强心剂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团》,深入推动《县域共青团改革》走深走实,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活力,团舒城县委制定“4+N+2”考核体系,“4”即“平时考、团内述、实地查、党政评”,“N”即基层团组织特色品牌工作,“2”即双向激励措施,为基层团组织注入强心剂。
“4” 系统覆盖全面考评
平时考,夯实团务基础。研究制定《团县委机关基层联系点制度》,实施“六个一”工作机制,采取常态化调研走访、现场观摩、谈心谈话、参加活动等方式,对基层团干部政治态度、担当精神、工作思路、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平时考察,推动基层团组织工作在平时下功夫,打下扎实基础,切实增强组织活力。
团内述,竞技。年终召开基层团组织负责人集中述职会议,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对各基层团干部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展示特色项目,反思问题不足,并谋划下年度工作。述职会议现场进行逐个点评并开展民主测评,营造团组织内部“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实地查,抓实干。团县委组织队伍围绕共青团年度工作内容和述职情况,对基层团组织具体工作落实进行实地考核。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青年访谈等形式开展,切实将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贯穿始终,确立真抓实干做实的鲜明导向。
党政评,强动能。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由各级团组织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共青团全年工作,并由党组织负责人对共青团全年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以此不断加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统揽,强化党组织赋能,激发团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
“N”催生孵化特色品牌
不断推动团的工作扁平化,每月下发主题团日活动提示单,各级团组织围绕提示单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对于能够开展打造特色品牌活动的团组织将在年终考评中加分激励。
“2”双向激励明确导向
团县委联合组织部印发《舒城县加强团组织干部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年度团组织考核结果将形成通报发送至各单位党组织,充分运用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双向激励。
正向激励。对于在考核过程中取得优秀的团组织负责人将由团县委统一通过团干部“推优”形式每年至少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一次。同时,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优秀单位一次性工作经费奖励。
反向激励。在综合考核中处于一般和差的等次的团组织负责人将分别由团县委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综合评价等次为“差”的,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人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通过约谈与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增强团干部干事创业紧迫感,推动团组织工作取得新成效。(汪家文)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