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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持续开展禁止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3-09-11 08:28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农贸市场及门店活禽宰杀,在群众眼中或许是一件最普通的生活常事,殊不知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了环境卫生,还为疾病传播提供了有利途径。为有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禽类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县自9月5日起在城区部分区域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不规范商业性宰杀,建立家禽集中屠宰、统一检疫检验、产品合格上市的禽类产品营销模式。

    为达到快速有效的治理效果,我县先后下发了《舒城县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舒城县推进城区活禽交易屠宰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禁止舒城县城区活禽交易实施集中屠宰的通告》,全方位加强此项工作的前期宣传工作。

    在整治通告中,明确了以下五点事项:一是禁止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起在城区部分区域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二是禁止范围。禁止区域为东至鹿起路、南至南溪路和仁和路、西至万佛路、北至周瑜大道形成的闭合区域;三是禁止种类。活禽是指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鸡、鸭、鹅、鸽、鹌鹑等供食用的传统家禽以及其他经人工驯养的可食用活禽类。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按相关规定执行;四是禽类产品售卖方法。实行集中屠宰制度,严格检疫检验标准,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类产品需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检验合格标识(二维码检验脚环)方可上市,实现禽类产品质量可追溯;五是禽类产品管理。严格禽类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城区内农产品交易经营服务场所的禽类产品必须附具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标识;全面禁止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馆、酒店、宾馆、学校等单位经营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类产品。

    近日,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肉类售卖区检查时,发现一些摊位上已整齐地摆放着白条鸡、白条鸭、白条鹅等家禽肉类供居民选购。通过在售家禽脚环扫码,可以立即查到产品名称、保质期、标签ID、生产日期、标签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号、商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商户地址、公司简介等。家禽白条售卖的摊位周边的卫生干净多了,未发现有商家存在宰杀活禽的现象。家住三柺塘农贸市场原活禽宰杀附近的张女士称,“之前真的是窗户都不敢开,一开窗不是噪声就是臭味,在活禽宰杀未整治之前,每天半夜开始,农贸市场的鸡、鸭、鹅便叫个不停,随着一阵阵剁肉声此起彼伏,血腥味便扑鼻而来,让市场周边居民苦不堪言。”自从对活禽宰杀开展整治后,市场环境大幅提升,地面干净了,臭味没了,买卖商品也舒心了,附近的环境和卫生都得到了很大改善。

    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少数商家为了一己之利,还在偷偷交易或私自宰杀活禽,影响市场环境和秩序。接下来,联合执法组将持续加大对禁止区域内活禽交易和违规宰杀的排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点位管理,将“漏网之鱼”及时清除,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家禽产品的违法行为。(朱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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