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秩序,县人社局严格对标《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6号)要求,经局就业工作专项工作组深入研究部署,围绕培训班次师资配备出台系列硬性规定,以高质量师资建设赋能职业培训提质增效。
明确师资配备标准。明确规定每个培训班次至少要配备2名专业师资,其中一名为理论课课程教师,一名为实操课程教师,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助力学员全面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操作,确保培训内容的完整性和实用性。
细化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同时持有相关技能等级证书或者专技职称证书;若采取线上理论教学模式,可由理论线上学习指导教师替代。而实训课教师则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需持相关专业三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者中级以上专技职称证书,从源头保障实践教学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规范教师聘用结构。针对教师聘用结构,也制定了相应规范。若担任某班次的2名教师均为兼职教师,施训学校还需提供该工种至少1名以上专职教师的相关证明,有效避免因过度依赖兼职教师而可能产生的教学不稳定等问题。
此外,县人社局要求每个培训班在开班申请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资料,以便于监管与核查,确保师资管理的规范性和持续性。
此次师资管理新规的落地实施,是县人社局强化民办职业培训监管、提升人才培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有助于推动全县民办培训学校朝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