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工程处让调解先行 将纠纷止于诉前
近期,县重点工程处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工作落地见效,成功化解了多起工程款争议纠纷,实现了让调解先行,将纠纷止于诉前。
工程建设领域纠纷案情复杂、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存在耗时长、成本高、影响大、后遗症多等问题,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不利影响,县重点工程处主动作为,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工程欠款纠纷的首选方式。
在工作推进中,县重点工程处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全面梳理每起纠纷的项目背景、欠款金额、争议焦点、症结难点,在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兼顾单位财政实际的前提下,主动对接施工企业、司法调解机构,面对面沟通诉求,解读政策、分析利弊,反复磋商细化支付方案、明确落实节点,积极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推动分歧在法治的框架内柔性化解。
此次诉前批量化解工程款纠纷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创新矛盾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县重点工程处将持续坚持“让调解先行,将纠纷止于诉前”的工作导向,积极运用多元调解机制化解工程建设领域各类矛盾争议,以柔性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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