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安徽龙舒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该企业符合暂定级资质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同意批准安徽龙舒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为暂定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