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舒城县就免费乘坐城乡公交、镇村公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费人员范围
全国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以下统称“优待证”)的人员。
二、使用范围及方式
持证人凭优待证,在舒城县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城乡公交、镇村公交(直达公交除外)。优抚对象乘坐公交时,需主动配合公交驾驶员查验。新增常规线路参照执行。
三、实施时间
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
四、注意事项
1.“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优待证”持有人乘坐公交时,应主动亮证配合查验工作,文明有序乘车。
舒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