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变型拖拉机监管相关业务的通知》(皖农机监【2019】11号)文件规定,经过清理核查,现对我县装用单缸发动机注册登记满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注册登记满12年;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7台变型拖拉机予以公告注销(注销名单附后)。请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牌证到舒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农机)窗口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己同意注销。注销后,原核发的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等一并作废,报废机具不得再投入使用。若继续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无牌无证”予以查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机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舒城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