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安徽省舒城县春秋山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64-8668065
2.安徽省舒城县春秋山建筑石料用安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