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示公告

    关于重点时期动火作业“十个严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2-04 10:47信息来源: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点时期火灾防控,督促用火、动火作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现对电气焊等用火、动火作业“十个严禁”通告如下:

    1、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2、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3、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动火;

    4、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5、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6、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经营使用期间动火作业;

    7、严禁在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8、严禁在作业现场风险未清除前动火;

    9、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

    10、严禁在施工现场无保护措施下动火作业。

    对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群众拨打0564-8621262进行举报!

    舒城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标签:
    关联信息
    移动门户
    微信
    微博
    OA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