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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7 09:11信息来源:舒城县人社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

2.项目地点:舒城县

3.招标内容:承办舒城县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和服务

4.服务期限:3年(自委托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机构数5户

二、经办银行资格要求

在舒城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舒城县设有总行、分行或支行的,如设有多家分行或支行的须明确一家分支机构为本系统唯一经办机构,否则申请无效。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人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特别是不涉及巨额存款丢失等重大过失情形(提供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已参与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的银行优先入选。

三、银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2024年7月至2027年6月

2.服务内容:

(1)认真执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皖财金〔2020〕506号)、《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0〕22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要求。有最新文件通知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2)具备贷款资金规模,创业担保贷款风险按规定承担。

(3)确保批准贷款72小时内发放。

(4)招标结束后,经办银行与舒城县财政局、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统一合同。

(5)经办银行应在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及时拨付至贷款人账户。

(6)允许贷款人自愿选择经办银行,对不选择经办银行的,由人社部门均衡指定经办银行。

四、报名材料

1.银行申请

2.银行服务内容承诺书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截止20日16时;

2.报名地点:舒城县财政局综合股、舒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股

五、遴选单位

招标单位:舒城县财政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 程彩虹  朱玲

联系电话:0564-8620710、0564-8689079

舒城县财政局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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