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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3 16:01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舒城县第六批WX202401055转办信访件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反映舒城县棠树乡烽西村苏庄村民组上游的舒城县林升家庭农场养猪场,长期偷排污水,造成本组水渠、塘口水质严重污染,村民生活不能用水,并且长期晚上偷排养殖废气,顺风时造成臭气熏天。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维修黑膜贮存池,确保污水全量进入黑膜池充分发酵,坚决杜绝外排、外溢现象;2、对氧化塘铺垫黑膜进行防渗、防溢流处理,结合农业生产,适时还田资源化利用;3、对受污染的沟渠及氧化沟进行清淤、消毒和生态修复;4、加强排气管理、强化除臭水帘运行效果、严控饲养规模、确保粪污密闭收贮等措施,减少异味气体产生和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四、目标任务

    对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黑膜池维修,污水全量进入黑膜池充分发酵,不再出现漏排、外溢现象;对原未经防渗处理的氧化塘完成黑膜铺设,切实做到防渗、防溢流处理,今后将结合农时,适时将氧化塘里沼液还田利用;完成受污染沟渠和氧化塘的清淤、消毒和生态修复;采取排气管理、强化除臭水帘运行、粪污密闭收贮和减少饲养规模等措施,综合施策减少异味气体产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向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六安市农业农村局〕:0564-3379923

    电子邮箱〔六安市农业农村局〕:838036576@qq.com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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