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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再次征集家电、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9 15:10信息来源:舒城县工信和商务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商户:

    为确保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再次公开进行参与商户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补贴产品范围

    (一)家电类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

    (二)家装厨卫智能家居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净水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淋浴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按摩椅、电饭煲、电压力锅、微波炉、饮水机、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标准的蒸烤箱(含蒸箱、烤箱、蒸烤一体机、微蒸烤复合机)、破壁机、消毒柜、浴霸、取暖器、新风机、洗地机、茶吧机26类

    (三)电动自行车参与补贴的新电动自行车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取得CCC证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二、参与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本细则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在舒城县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家电及家装厨卫类产品大卖场管理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电动自行车参与商户需要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在舒城县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

    2.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仅家电及家装厨卫参与商户)

    3.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

    5.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电动自行车参与商户需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管理台账承诺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能够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规范处置回收的废旧产品。

    8.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9.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等有关情况。

    10.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01117时(工作日办理),逾期报名不在受理

    2.自愿参与活动的商户需按照资料清单准备材料,并前往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备,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经初审通过后统一汇总报县工信商务局。经县级审、市级审核后参与活动。县工信商务局联系电话:0564-8528265(特别提醒:所有材料需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1、附件:资料清单.docx

    2、附件:参与商户汇总表.xlsx

    3、 附件:商户参与商品清单.xls

    舒城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9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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