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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日期:2024-11-20 10:49信息来源:舒城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预警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预警分析】

    冬季来临,气温骤降,居民取暖导致用火、用电、用气增多,若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漏电、中毒等安全事故,高层建筑等居民类住房的火灾风险等级提升。

    临近岁末,工厂、仓储、物流、运输等企业,加紧生产,囤积货物,火灾荷载急速增大,极易提升单位场所的风险等级。各种商业活动增多,商场货物储备增加,市场人流、物流增加,因而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等级提升。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孤寡住户,极易发生“小火亡人”火灾;野外田地、堆场、山林,火灾易发多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场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企业和个体作坊,易造成有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火灾事故。

    【工作提示】

    1、社会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加强值班巡查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生产企业和个体作坊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章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岗位职责。

    2、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应加强对城中村、偏远农村乡镇、“三合一”等场所区域的检查排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充分利用村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村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3、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确保不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严防各类电动车火灾事故。

    4、城镇居民住户家庭规范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厨房动火时有人看守,严禁小孩玩火,不在禁放范围内燃放烟花,不卧床吸烟,烟头掐灭后方可丢进垃圾桶;家庭内不乱拉电线,不乱设插座,不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做到人走电断;安全使用燃气、液化气,及时检查防止漏气。

    5、仓储、物流企业要对物品分类存放,注意电气线路安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做好标识,分类储存,专人管理,杜绝火源。

    6、举办商演、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值守,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在装点节日气氛时,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正确敷设电气线路,防止超负荷用电,大功率灯具不要靠近易燃可燃物。

    7、各场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8、“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组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主动拆除在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违规设置夹层或者阁楼,严禁夹层住人、生火做饭和违规用电;严禁商铺内停放电瓶车;严禁店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结束以后,应及时清理店内火源,做到人走电断。

    9、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严防遗留火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夜间营业的场所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动火动焊时要落实审批、清理、围挡、监护、处置等措施。

    10、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利用身边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同时请求周围群众及工作人员支援。


    舒城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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