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商户: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六安市商务局《2025年六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告》要求,现就做好舒城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户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其中,换购锂离子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700元;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最高补贴9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个人消费者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应含有蓄电池。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
二、参与方式及活动规则
(一)个人消费者在省服务平台(或与省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它平台)报名,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专区进行申领优惠补贴资格,消费者在公布的参与商户交售旧车并购买新车,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二)参与补贴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应当在交售旧车时,向参与商户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旧车行驶证或旧车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参与商户需现场核对新车购买人的个人身份、旧车等信息。
(三)个人消费者应配合商户做好必要的补贴信息收集等工作。参与商户负责将旧车、新车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上传省服务平台。
(四)如消费者发生退货情形时,商户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市财政设立的专门账户。
(五)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列明新车的品牌型号、政府补贴等信息。
(六)消费者应当及时在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旧车号牌注销、新车登记。
三、商户报名条件
参与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原则上以县域品牌代理商(总销售商)企业名义报名,品牌旗下销售网点统一参加活动。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
4.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经属地县区有关部门同意;承诺不伪造冒用证书,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6.参与商户应与省商务厅备案的参与活动回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将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整车交售。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3月17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材料
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商户公章)。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参与商品价格报备表、参与商户报备表。(电子版报送邮箱:840080690@qq.com)
纸质材料清单:
(1)活动报名表;
(2)参与商品价格报备表;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6)承诺书;
(7)实际经营实体门店门头照片1张、内部照片2张;
(8)参与商户与市商务局备案回收企业签订的协议;
(9)财务系统截图(需显示商户名称及金额);
(10)销售系统截图(需显示商户名称及金额);
(11)参与商户报备表;
(12)品牌代理商(总销售商)需提供旗下参加活动网点花名册。
(三)报名地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乡镇初审合格(报名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报县工信商务局。经县级复审、市级审核后参与活动。县工信商务局咨询电话:0564-8528265。(特别提醒:所有条件、材料需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本次活动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流程监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采取约谈提醒、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置。本公告由县工信商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
1. 活动报名表.docx
3. 承诺书.docx
4. 参与商户报备表.xlsx
5. 参加网点花名册.xlsx
舒城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