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诚全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受理贾世怀不服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机关于2025年4月7日向你公司邮寄行政复议决定书,你公司于4月8日拒收,现邮件已退回本机关。本机关多次与你公司联系,电话均无法接通,因无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舒政复决〔2025〕1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内容: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舒城县司法局(舒城县花桥路中段舒城县司法局3楼行政复议股)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