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汽车(乘用车)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拉动汽车(乘用车)销售增长,我县拟于二〇二五年五月份开展汽车(乘用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征集活动参与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企业条件:
1.汽车销售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需在舒城县。
2.汽车销售企业需具备汽车销售发票开票资格。
3.汽车销售企业销售的需是个人乘用车(不含二手车)。
二、报名资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汽车销售发票开票能力的证明(或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3.“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涵盖企业完整信用信息)。
4.诚信经营承诺书。
5.经营门店正面照片1张。
所有材料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工信商务局(城关镇春秋北路与桃溪路交口,老交警队五楼510室)
报名咨询电话:0564-8528265。
附件:企业承诺书.doc
舒城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