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D3AH202411100028、D3AH202411120010、D3AH202411120016转办信访件为反映同一问题重复件,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举报反映“舒城县桃溪镇枣林村李庄村民组陈某龙和陈某山养殖污染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责令两家养殖场暂停在此从事水禽养殖行为,经规范整改到位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水禽养殖;2.清理受污染的农田和灌溉沟渠,整治场区环境。
四、目标任务
整治周边环境,规范环境管理。
五、完成时限
2025年8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受污染的农田、灌溉沟渠清理和场区环境整治;陈某山养殖户已退出养殖;陈某龙养殖户暂停在此从事水禽养殖行为,经规范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水禽养殖;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7日(10个工作日),向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六安市农业农村局〕:0564-3377209
电子邮箱〔六安市农业农村局〕:1012287244@qq.com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