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侵占临时使用林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超期侵占临时使用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六安市相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对临时使用林地缺乏有效监管,部分林地由审批时的“临时使用”变为事实上的“永久占用”。2021年3月,六安市林业局批复同意舒城县交投公司临时使用林地95.2亩,用于建设建筑材料堆场,并明确占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舒城县交投公司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建设办公楼、生产厂房等4幢永久性建筑物进行机制砂生产经营活动,截至督察组进驻仍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二、整改实施主体
舒城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在全县范围内对2020年以来的临时使用林地开展排查。
2.对用地单位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面积,依法进行了查处;对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涉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3、补办永久使用林地手续。
四、目标任务
临时占用林地上永久建筑进行调查处理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在全县范围内对2020年以来的临时使用林地开展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建立林地使用监管长效机制。
2.舒城县林业局对用地单位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面积,依法进行了查处;舒城县政府对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涉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3、对项目确需继续使用林地的,补办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于2024年9月取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皖林地审〔2024〕273号)消除违法状态。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8日(10个工作日),向六安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78590
电子邮箱:laslzygl@163.com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