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意识,构建和谐稳定用工关系,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5〕56号)要求,决定从2025年7月24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用人单位2024年以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范围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内容
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4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9.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
10.建设施工类单位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
11.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三)书面审查方式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并下载相关资料,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具体操作请以“单位简称+本人姓名”为群名片,申请加入舒城县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交流群(QQ群号:253815451),在群里进行交流、咨询,可以从群文件中下载《网上书面审查操作指南》,详细了解并掌握网上操作程序和步骤。
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用人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对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自我等级评价。县人社局在此次书面审查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其他有关工作,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分别以A、B、C三个等级进行分类评定。
(一)初步评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结合实际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 、B 、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及时上传至书面审查系统。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查询评价结果,打印守法诚信等级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用人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劳动用工管理资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登录互联网,开始网上申报,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
(二)主动申报。对未参与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报市劳动保障监察科备案。
联系人:系统维护工程师 缪玉强 0551-62618691
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石林 王习坤 0564-8628100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