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商标代理信用监管,规范行业秩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5﹞193号)、《关于做好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市监知促函〔2025〕9号)要求,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对我县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和2名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纸件形式向县市场监管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的,应当签署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
联系人:何钰溶 联系电话:0564-8624224
电子邮箱:943673427@qq.com
联系地址: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四楼知识产权股
附件:六安市舒城县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xls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