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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等各类保护对象资源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7 14:34信息来源:舒城县住建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218号)及省、市相关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挖掘和保护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摸清县域内老城区、老街区相关历史文化资源底数,充分彰显我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魅力,经研究,我县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各类保护对象的资源线索,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征集对象

    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收藏有涉及本县相关资料的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园、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充分体现长江文化、淮河文化、淠史杭文化、红色文化、三线文化、地方戏曲戏文化、科创文化以及反映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一并纳入调查范围。加大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水利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创新平台、近现代轻工业产业设施、重大水利设施、小三线工业产业设施等的识别与调查。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发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将线索简介(包括:名称、年代、历史沿革、历史价值、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照片、影像等发送至邮箱1439928142@qq.com。

    联系人:夏险峰  联系电话:0564-2782821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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