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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埠污水厂化镍及铬系工艺优化项目一体式碳钢防腐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1 16:23信息来源: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一、项目编号:AHYTZ2025-120

    二、项目名称:杭埠污水厂化镍及铬系工艺优化项目一体式碳钢防腐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德环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兴市高塍镇中桥路55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贰仟捌佰元整(1122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含铬二级絮凝沉淀池、化镍组合式反应池、化镍一体化一级沉淀池、化镍二级沉淀池组合池

    原产地及生产厂商:江苏/江苏德环

    数量:1套、1台、1座、1

    单价:540000/套、100000/台、250000/座、232800/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玉兰路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3485715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舒城县梅河西路和万佛路交叉口12号写字楼11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1338564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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