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下发的2024年第2批次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核查中涉及高峰乡百花村SH34228-5554号图斑违规修建垂钓浮排和SH34228-5488号图斑违规加固加高塘埂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高峰乡百花村SH34228-5488号图斑鱼塘内塘埂加固和垂钓浮排,没有经过管理部门批准;百花村SH34228-5554号图斑鱼塘内建设的垂钓浮排,没有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二、整改实施主体
高峰乡党委、政府
三、重点措施
拆除加固塘埂和移除垂钓浮排。
四、目标任务
恢复原状。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对高峰乡百花村SH34228-5488号图斑鱼塘内塘埂加固拆除并恢复原状,拆除全部垂钓浮排;对百花村SH34228-5554号图斑违规建设浮排进行移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向舒城县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8660119
电子邮箱:597094206@qq.com
舒城县林业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