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现实需要,科学合理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分类精准监管,切实增强社会单位防御火灾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请全县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于2026年1月27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主动向县消防救援局进行申报登记,并实行严格管理。
2025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符合《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舒城县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单位规模等级下降或因破产、停业、兼并而不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及时申报,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x
2.安徽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docx
舒城县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