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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09:59信息来源: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舒城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5年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报送渠道

    (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网址:https://ah.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填报页面。

    (二)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页面填报。 ( https://www.ahzwfw.gov.cn/bog-bsdt/static/themeServices.html)

    (三)关注“皖美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选择“掌上年报”后进入填报页面进行填报。

    (四)登录“皖企通”APP,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中“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页面进行填报。(“皖企通”APP下载地址:https://www.ahzwfw.gov.cn/wqt-activity-h5/antelope-download-wqt/?type=)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统计、人社、海关、商务、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及“多报合一”数据项指标解释和答疑工作。

    (二)各经营主体应如实填写、认真核对年报信息,填报错误的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修改更正并重新公示。

    (三)年报系统将于2026年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请各经营主体错峰年报,以免后期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四)年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六、咨询电话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0564-8621616;0564-8529096(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舒城县税务局:0564-8689362

    舒城县统计局:0564-8621254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4-8621245

    舒城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64-8621239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0564-8621215

    六安海关:0564-3636829

    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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