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春节将至,值此佳节来临之际,谨向您及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为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我县发布了关于在规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冥纸冥币的通告,现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倡议如下:
一、以身作则,当禁放禁烧的“践行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禁放禁烧相关规定,在整个春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禁放禁烧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纸冥币,以实际行动展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和过硬作风。
二、主动引导,当禁放禁烧的“宣传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向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积极宣传禁放禁烧政策规定和重要意义,不能以“传统习惯”为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纸冥币。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将禁放禁烧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同志,确保带头执行、不打折扣。
三、遵规守法,当禁放禁烧的“监督者”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微信群、朋友圈发布发生在身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焚烧冥纸冥币的行为积极提醒、劝阻和制止。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共同维护禁放禁烧秩序,确保城市的安全与和谐。
“党员就是旗帜,干部就是标杆”,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为身边人树立榜样,引领文明过节新风尚,为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守护“舒城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舒城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舒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