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查获非法垂钓、非法捕捞渔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15:43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2026年1月1日至6月3日,我单位在辖区内水域开展渔业执法,查获一批违法捕捞、垂钓等涉案渔具,现对相关查获物品处理公告如下。

根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1年第4号)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现要求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提供下列证据:个人身份证、垂钓工具、非法捕捞渔具(照片)及证据保存清单等。逾期未接受调查并提供合法手续,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将依法对上述非法垂钓、非法捕捞渔具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舒城县梅河路螺丝巷

联系电话:0564-2793597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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