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程文瑞)
程文瑞:
本机关受理你不服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回复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机关于2026年8月3日作出的舒政复决〔2026〕14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在文书尾部作出日期一栏未加盖舒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遂于2026年8月25日将加盖公章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邮寄予你。你于8月26日拒收,现邮件已退回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舒政复决〔2026〕14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及舒政复告〔2026〕149号《行政复议更正告知书》。决定内容: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更正内容:本机关于2026年8月3日作出的舒政复决〔2026〕14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在文书尾部作出日期一栏未加盖舒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现将加盖公章版行政复议决定书发送予你。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舒城县司法局(舒城县花桥路中段舒城县司法局3楼行政复议股)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及《行政复议更正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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