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民政局关于招募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的公告
为构建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范围拓展与服务供给扩容,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重点拓展医养结合、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专业服务供给,诚邀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凡在舒城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主营业务或增设业务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具备相应服务资质、固定服务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和良好商业信誉,并自愿遵守我县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的各类主体,均可申报。
1.医养结合与健康服务机构:能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慢病防治、中医保健、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护理企业、健康管理公司等。
2.生活照料与家政服务企业:具备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品牌家政服务企业,能够提供针对老年人的助浴、助洁、助行、助餐、起居照料、代办代购等服务。
3.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物业公司,可为所服务小区的老年人提供便利、应急、关爱及基础生活服务。
4.其他相关服务组织:专业的社工机构、康复辅具适配与租赁机构、为老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他能够提供适老化产品、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合法主体。[1]
二、服务项目范围
新增服务主体(机构)可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持有我县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的老年人,提供以下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的服务:
(一)聘用护理员:全职或兼职为老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
(二)生活照料类:助餐(上门送餐、喂食)、助浴(上门擦浴,洗浴)、助洁(头面部、口腔清理,理发洗发)、助行(室内移动,室外助行)、助医(陪同就医,治疗陪伴)
(三)基础照护类:排泄助理(帮助排泄大小便,便袋护理),护理协助(翻身拍背,褥疮预防)、康复护理(肢体训练,吞咽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言语训练)
(四)关爱支持类:定期探访、电话问候、情绪疏导、心理慰藉、节日关怀、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
(五)其他经认定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申请条件与权益
(一) 申请入库基本条件
1.主体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相关行业许可满1年。
2.资质完备: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与规范,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
3.能力匹配:拥有与服务内容、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信息化管理条件和专业服务团队。
4.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严重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等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
5.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风险防控预案和投诉处理机制。
(二) 入库机构主要权益
1.官方认证与公示:经审核通过后,机构信息将纳入“舒城县补贴项目养老服务机构数据库”,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提升公信力与市场认知度。
2.合规核销消费券:获得为老年人提供消费券结算服务的资格,按照统一规范流程进行服务确认与费用核销。
3.政策支持与培训:优先参与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织的政策培训、业务交流、技能提升等活动,及时获取行业最新动态与政策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
填写与准备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准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舒城县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附件1)。
②登记证书。
③服务场所权属(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④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⑥机构人员花名册、护理从业资格证书、劳务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资质证明材料。
⑦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签字盖章的新增服务主体(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2)。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盖机构公章,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原件扫描)。
(二)遴选。县民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对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选取符合要求的机构承接项目。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三)公示。县民政局对材料严格审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评估和服务机构。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退出机制
机构入选后,如发生下列任意一种情形,遴选方有权单方面撤销报名机构的活动资格,一切不利后果由报名机构承担。
(一)未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及民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未履行公告中的相关工作要求或后续不再符合上述相关条件。
(二)在民政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组织的抽查、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二)提交资料地址。县民政局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社会福利中心二期 二楼)
联 系 人:毕长春
联系电话:0564-8625119
附件:1. 舒城县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doc
舒城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