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11月2日查获、清理非法渔具、“三无”船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5 14:55信息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大 中 小】

2026 年11月2日,舒城县万佛湖管委会、舒城县交通局、舒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万佛湖执法行动,查获、清理一批违法渔具、“三无” 船舶。现依法予以公告。

依据《渔政执法工作规范(暂行)》(农渔发〔2020〕27 号)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农村部令 2021 年第 4 号)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提交身份证明、涉案渔具相关照片、证据保存清单等材料。

逾期未接受调查、未提供合法手续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依据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将依法对上述非法渔具、“三无”船舶等物品予以处置。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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