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5 17:05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舒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6年11月2日至12月11日开展“小微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使用国有资金招标(发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或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限额以下工程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有关干部。

二、巡察内容

专项巡察紧盯项目决策审批方面,查找违规决策、虚假立项、违规审批、程序缺失、公开公示不到位等问题;紧盯招投标与发包管理方面,查找规避招标、暗箱操作、违规发包、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问题;紧盯施工建设与质量管控方面,查找偷工减料、违规施工、擅自变更、监管缺位、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紧盯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查找侵占挪用、虚报套取、拨付不规范、财务混乱等问题;紧盯验收管护与作风纪律方面,查找虚假验收、管护缺位、作风不实、监督问责宽松软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电子邮箱、巡察“二维码”,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收群众来信来电。

(一)电子邮箱:1363920566@qq.com;

(二)举报电话:18056432109;

(三)巡察“二维码”: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反映情况。

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五巡察组

2026年11月2日


“小微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

(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公告、反映情况)

信访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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