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我的手机大概率是要丢了。手机中存有大量的客户信息,业务信息、联系人等,对我都非常重要,有些是补都补不回来的,在这里向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在城管执法大队四中队办公室,失主刘女士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充满喜悦和感激地说。
4月22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大队基础管理四中队副队长吴岳带领队员江鹏、邵明奇向往常一样开展市容市貌巡查,在途经春秋市场北门口不远处,远远看见一块黑色长方形的东西,貌似是一部手机躺在通道旁边。吴岳将执法车开至近前,忙下车查看,竟然真的是一部智能手机。由于手机有密码设置无法联系到失主家人和朋友,没有失主的任何信息,执法队员一边在此路段巡查市容,一边注意前来寻找手机的失主。直至巡查结束,也没有发现失主,只好将手机带回中队办公室,并将手机充电续航,静待失主电话。
上午10时许,失主终于主动拨打遗失手机与吴岳取得了联系,当她得知手机被城管执法队员捡到并妥善保管后,失主在电话里连声表示感谢,约10分钟后,失主刘女士急匆匆赶到四中队办公室,吴岳在确认信息无误后,将手机归还给了失主。
刘女士说:“自己太大意了,早上在菜市场买好菜后,将手机随便放在衣服口袋里,由于急着送孩子,手机什么时候丢了都不知道,送完孩子回家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当时头脑一片空白,现在丢了手机比丢了钱包更让人着急,手机里面有许多重要信息,还绑定了银行卡,一旦丢失泄露,后果不堪设想。没想到这么快就失而复得了,心里尽是感激。”
捡到他人物品及时归还,这是常常发生在城管执法队员身上的事,他们不仅是城市的美容师,带来了干净整洁的城市秩序环境,彰显了城市管理为人民的服务情怀,还用实际行动对“拾金不昧”这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了诠释,展现了这座文明城市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良好品德,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正能量。同时,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邵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