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上午,南港司法所工作人员驱车来到该镇龙潭村,对涉嫌犯罪嫌疑人束某进行审前社区矫正影响评估。
家住南港镇龙潭村的犯罪嫌疑人束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舒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体现“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原则,检察机关委托县司法局对他进行审前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南港司法所受县司法局的指派,对该犯罪嫌疑人开展审前社区矫正影响评估 。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龙潭村干部的带领下,来到犯罪嫌疑人束某的家中,对其家庭的居住条件,家庭相关情况进行实际查看,而后又访谈了村干部和其所在村民组的两位村民,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情况,征求他们对其能否适合社区矫正的意见和建议。该犯罪嫌疑人和他的女儿分别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担保书。
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走访了解的情况,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司法局,待县司法局签署意见后呈送给检察机关,以此作为对该犯罪嫌疑人开庭审判量刑时的参考依据。(谢中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