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风险,桃溪镇多措并举做好加强和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救治工作。
拓宽“早发现”工作渠道。各村(街)按照属地原则,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工作,通过监护人自报、调查走访、群众反映、信息交换等多种方式常态化搜集疑似患者有关线索,做好患者信息台账。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汇总全镇各组织和群众提供的各类涉及精神障碍人员的信息,形成严重精神障碍(含疑似)患者底数。公安机关对“新一代警综平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子系统的警情信息和接处警过程中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警情信息做好收集整理,及时反馈。民政部门对纳入民政救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精神行为异常人员的信息,对评定为精神残疾的患者信息等每月进行梳理,并及时通报。
健全“尽入库”工作机制。对危险性3级(含)以上,或曾有过肇事肇祸记录的患者,及时将患者信息通报辖区公安机关录入“公安库”,并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做好人员管理服务。对疑似患者坚持动态跟踪病情发展,定期研判评估,符合条件的立即入卫生库管理。同时根据发病特征、季节气候特点,综合分析疑似患者肇事肇祸可能,动态调整管控等级。
完善“联动式”服务诊治。完善包保组织。3级(含3级)以上人员按照民警、镇包村干部、村包片干部、村医、监护人(无监护人由所在村推荐一名志愿者)成立包保小组;0-2级按照村包片干部、村医、监护人(无监护人由所在村推荐一名志愿者)成立包保小组。做好日常随访。对于病情稳定、危险性0级的患者,每3个月随访一次;对于病情基本稳定,危险性1-2级的患者,每月开展联合随访;对于病情不稳定、危险性3级(含)以上的患者,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小组每2周追踪随访1次;未住院或转诊的患者,联合医生进行随访。对于家庭困难、无监护、弱监护的患者,包保小组应每季度至少随访一次,确保“盯住管好”。加强日常防范。包保小组要加强对监护人、亲属的法律政策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督促监护人妥善保管好家中刀具、斧头等易造成伤害的生产生活工具,防范患者随意取用肇事肇祸,督促监护人加强日常服药管理和异常情况报告,发现不遵医嘱或不按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立即上报,并协同采取有效纠正举措。及时送医治疗。对病情不稳定、无法规律服药(治疗)的患者,督促协助监护人及时送医治疗;已经住院治疗的,包保小组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出院标准,防止其病情未愈出院肇事肇祸;符合出院标准的,包保小组要提前将患者信息通报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派出所一周内进行实地走访。(聂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