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场主体】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企政策 “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舒政办秘【2023】33号)

发表时间:2023-06-09 18:00 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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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惠企政策高效落实,最终实现全县范围内惠企政策资金“免申报、零跑腿、快兑现”。现就全面推行我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利企为主线,以数据化、智能化为方向,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再造业务流程,优化审批机制,实现资金直达企业,消除权力寻租空间,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将政策红利转换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聚焦惠企政策落实,推进六安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应用,按照政策和服务的实施范围、认定条件,通过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智能辅助,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政策红利直享直达、精准兑付。建立健全“免申即享” 工作机制,探索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免申即享”改革,最终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覆盖。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政策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设计资金审核发放流程,确保“免申即享”兑现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坚持简化流程。通过“免申即享”,把尽可能多的惠企利民政策主动兑现给企业,尽可能减少企业查找政策、跑腿申报等环节,全面压缩申报材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

3.坚持协同推进。坚持各相关单位联动,协同推进政策梳理、平台上线、审核把关、资金兑现,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现全覆盖。

4.坚持安全可靠。对照“免申即享”项目清单,全面梳理其他惠企政策要求,防止政策兑现口径不一、出现矛盾冲突。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信用监管、事前事中审核把关和事后资金绩效评估,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现象发生,确保“免申即享”各环节安全可靠。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梳理政策清单。

1.建立分类清单。分批分层梳理“本级制定发布且仍在生效的惠企政策”,以及“在本级兑现办理或在本级审核的惠企政策”,形成名单类、条件类、暂时难以数据化类三类政策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实现名单类、条件类政策网上免申办理,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通过数据核查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企业申报材料。

2.编制颗粒化指南。以各类“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为目标,编制“免申即享”颗粒化惠企政策办事指南,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要素,使各部门及有关企业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实现“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服务精准供给。

3.强化政策公开。及时梳理“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将兑现条件、负责人、联系方式、兑现结果在“免申即享”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分厅集中发布。

4.加强动态维护。对于已上线的政策,负责人、文件依据、奖补时间、奖补金额等要素发生变化时,政策兑现单位应及时调整政策事项办事指南;对于新上线的政策,政策兑现单位应在政策兑现前,在平台编制政策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公开到位、精准供给。(县营商办、县数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政策兑现流程。

健全优化惠企政策现行申报流程、发放条件、兑现程序,推进惠企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由“申请、受理、审核、提交收款材料、核拨、拨付”6 大流程优化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拨付到账”3 个环节,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现由“企业先报、政府再审”转变为“系统匹配、确认领取”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对政策条件“颗粒化、数据化、区间化”情况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探索运用平台数据核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现场勘查、并联审批等方式,进一步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县数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平台建设优化。

1.搭建四网联通平台。推动“免申即享”平台同省“皖企通”、财政涉企平台、预算一体化平台“四网联通”,实现政策服务、办件信息、兑付结果的上下联动。

2.推广线上应用。对已在平台上线的惠企政策,原则上不再线下申报运转。加强平台应用源头把控,对于不通过“免申即享”平台兑付的单位,财政部门一律不拨付奖补资金,确保惠企政策“应上尽上”,惠企奖补资金在预算额度内“应兑尽兑”。(县数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资金监管。

坚持“免申不免审”原则,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在政策实施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要针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政策执行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原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政策执行部门要定时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和回头看,及时将违规线索反馈至财政部门进行处置,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财政局、县数管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配套建设。

结合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的实际需求,梳理与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予以调整和修订,对新制定的惠企政策按照“免申即享”模式明确兑现流程;财政部门要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企政策的纪律监察和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过程合法合规。(县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作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免申即享”落地生效。政策归口单位负责梳理本单位“免申即享”事项清单,优化调整审批流程,做好线上审核、公示和兑现工作。

(三)加强宣传推广。

编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宣传材料,利用“千名干部联万企”等活动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我县“免申即享”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等,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企业认知度。

(四)加大督查督导。

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纳 入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县营商办会同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政策梳理不全面、流程优化不彻底、资金兑付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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