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关于开展重度残疾人上门评残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02 10:07 来源:舒城县残联 点击数: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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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残联: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残疾人证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残联〔2023〕16 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优化残疾人证办理,解决部分残疾人因瘫痪、严重精神病等无法到评定机构评定的办证难问题,经县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将组织评残专家为行动不便等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评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6 月 15 日,共 11 天时间。
二、评定地点
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
三、评定对象
瘫痪在床、行动不便、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地处偏远有办理残疾人证意愿且无法到评定医院评残的重度残疾人(含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残疾人证到期行动不便的残疾人)。
四、所需办证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残疾人近期 4 张两寸免冠彩照;
4.近一年以上县级医院相关病历材料;
5.残疾证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村(社区)审核盖章的残
疾人证遗失证明)。
五、工作要求
1.此次残疾人下乡评定办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请各乡镇(开发区)残联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所有办证对象通知到位,按时到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或乡镇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2.各乡镇(开发区)残联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填好申请表、评定表,收齐残疾证原件(或提供遗失证明),确保当天集中换发工作有序开展。
3.各乡镇(开发区)残联应及时填好本乡镇(开发区)当天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人员残疾评定结果公示表,并盖章交由下乡评定工作小组带回。
4.此次残疾人下乡评定办证工作包含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日前到期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尽量做到应换尽换,因各种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办理残疾人证的群众,其过期证件下一步将按照程序全部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