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是六安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法规,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以来,舒城县立足县情,积极开展《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电视上有音像。在《条例》施行1周年之际,县电视台从《条例》出台的意义、源头管控、举措落实和工作思路四个方面专访了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贠守宝。
二是新闻后发公告。在《舒城新闻》后的黄金时段,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县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公告,号召全体公民积极投入饮用水源保护,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设施。
三是监管上重检查。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依法督促整改。
四是措施上抓落实。集中2018年全年时间,完成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整治任务。投资近1亿元,全面完成县城马河口大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250余户征迁任务,并对一级保护区内河道两侧统一设置隔离防护栅栏、警示标牌、护坡绿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