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环保〔2018〕35号
舒城县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舒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切实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饮水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摸清家底,找准存在问题,及时开展整治,实现水质稳定达标,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一年时间,完成县级及乡镇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对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3日
四、职责分工
1.成立4个检查组,分别由束寒冰、贠守宝、汪泽艾、张文4位同志牵头负责;
2.各检查组要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填写相关表格,并由各自来水厂盖章后报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
3.县环境监测站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取样、监测,出据监测报告;
4.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方案拟定、表格汇总、工作总结、信息上报等工作。
5.局办公室负责车辆统一调查、误餐安排。
附件:1.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任务分工一览表
2.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任务分工一览表
检查组 |
带队领导 |
参加人员 |
检查区域 |
车辆安排 |
第一组 |
贠守宝 |
余让明 李 波 胡传静 |
城关镇 干汊河镇 桃溪镇 柏林乡 棠树乡 张母桥镇 |
申 请 |
第二组 |
束寒冰 |
宋丰林 叶绍东 樊宏微 |
万佛湖镇 五显镇 山七镇 高峰乡 晓天镇 |
HB266 |
第三组 |
汪泽艾 |
罗 解 朱纯祥 谈爱华 |
春秋乡 阙店乡 汤池镇 河棚镇 庐镇乡 南港镇 舒茶镇 |
HB286 |
第四组 |
张 文 |
薛经宏 孙 杨 潘俊男 |
千人桥镇 杭埠镇 百神庙镇 |
HB196 |
附件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问题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 (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计划完成 整治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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