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四举措”推深做实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实事

发布日期:2024-04-18 09:36信息来源:舒城县民政局 浏览量:我要纠错 【字体: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稳步推进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民生实事,用心用情用力宣传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相关政策,努力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精准保障力度,全力做好特困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截至4月,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9223人,其中分散供养8128人,集中供养1095人,累计发放资金3489.2万元。

一是细化认定条件。制定实施办法,明确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并对救助供养条件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履行义务能力等做进一步细化规定,为精准识别提供依据。乡镇多种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县民政部门加大入户抽查核实力度,确保保障对象精准。

二是提高保障标准。根据市县文件要求,明确我县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84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元/人/月。进一步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提升救助供养水平,兜牢民生保障线。

三是积极进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评估。按照直观、简便、易操作的原则,综合运用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入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指标,由县中医院进行专业化评估。截至目前,全县共评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32人,其中失能219人,半失能513人,按照失能人员525元/人/月、半失能人员300元/人/月的标准,累计发放护理补贴81.2万元。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落实到位。每月加强殡葬数据比对,因死亡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及时清退、停发补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规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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