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舒教助〔2023〕2号)要求,学校利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比对功能,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评议、公示。在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残、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享受资助的同时,对重点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贫困家庭学生摸清底数、主动资助,确保应助尽助。县教育局结合相关部门特殊人群信息和我县学籍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核定的舒城县2023年春学期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对象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认为拟资助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农村贫困学生补助”也列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权力清单,通过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即可进入“监督一点通”微信小程序,投诉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和有关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64—8622820。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