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加强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6月13日,五显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了“学前有法·善育有规”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并与全体在园幼儿家长签订了《幼儿肖像权使用协议》。此次协议的签订,是幼儿园积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规定的重要举措,旨在明确幼儿肖像使用的范围和责任,确保在记录幼儿成长、开展教育教学及宣传活动时,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肖像权。
在签订现场,各班教师与家长进行了一对一的沟通,详细解读协议内容,对家长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耐心解答。协议明确规定,幼儿园使用幼儿肖像仅用于内部保育教育活动、宣传推广(如网站、宣传册、海报等)、社交媒体平台展示以及家长沟通和通知等方面,并严格禁止将肖像用于商业牟利活动或未经家长同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协议有效期至幼儿离园后,且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不少家长在签约后表示,协议内容清晰明了,既理解幼儿园通过影像资料记录孩子成长的意义,又对幼儿园规范使用肖像的承诺感到放心,认为这是幼儿园重视幼儿权益、管理严谨的体现,有助于构建更加透明、信任的家园共育关系。
此次肖像权协议的全面签订,不仅是五显镇中心幼儿园依法治园的重要实践,也为家园共育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未来,幼儿园将继续秉持以幼儿为本的理念,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幼儿肖像,同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环境。(陈俊 特约通讯员:李光稳)